壮族古代舞蹈。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各土州县。盛行于宋、元、明、清时期。土官之家结婚半年后,举行“出寮”典礼,男女表演此舞,故称。舞蹈集体育、杂技、舞蹈于一身。表演者随着音乐节奏,或骑马飞枪,或走球不倒
元朝末年官吏勒索财物的名目。见“撒花钱”(2492页)。
古地名。汉元鼎六年(前111)置。一说四年(前113)设。地节三年(前67)居民冉駹夷提出立郡赋重,汉改为蜀郡北部都尉。东汉灵帝时(167—189),复分蜀郡北部为汶山郡。唐武德元年(618),改为会
“差岗”,藏语音译,意为“支差的单位”。“差岗地”指旧时西藏地方政府在官家、贵族、寺院三大领主领地内划定的征收租赋差役的份地。一份差岗地的面积一般是在三四十※克()至五
见“萧合卓”(1993页)。
唐代奚(又作库莫奚)族部落名。是称见于《新唐书》。《新五代史》和《五代会要》记为奴皆部。活动于太鲁水(即他鲁河,今吉林嫩江支流洮儿河)一带。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奚族部落联盟首领※可度者率众附
官名。唐置,设于州、镇,掌文书。宋以后渐不用此名,独翰林之属尚相沿不改,书院秘阁设之,掌管图籍。西夏建国前李德明为夏州节度使,授宋朝降人何宽此职,掌总务。清代翰林院亦设,满、汉各1人,从九品。
一作明德。宋代云南大理国国王段素英年号。起止不详。
古水名。即今绥芬河。金称苏滨水,明曰恤品河。皆同音异译。绥芬河有南北二源,南源称大绥芬河,出吉林省东北部盘岭;北源名小绥芬河,出黑龙江省东南部太平岭,二源合流后称绥芬河。又东流至黑龙江省宁安县三岔口北
见“夜落纥”(14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