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喇巴什直隶厅
见“巴尔楚克” ②(413页)。
见“巴尔楚克” ②(413页)。
见“张堡城”(1182页)。
见“越里笃”(2191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南诏政权掌管赋税的3个官员之一。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又译哲坡伯克、哲百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制作军服,修造兵械,为哈喇都官伯克副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侵略新疆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51年8月6日(清咸丰元年七月初十),清朝伊犁将军奕山与俄国代表科瓦列夫斯基在惠远城(今霍城县东)签订。章程共17款,主要内容:1.允许俄国在伊犁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都尔根诺尔之南,东至沙尔丹接本部左翼左旗及军台界,西至库克赛尔接本部中右翼末旗及中后右翼左旗界,南至得尔毕乌兰赛尔接本部左中旗及右翼后旗界,北至察汉赛尔接军台及札哈沁游牧界。有
太平天国将领。又名志俊。广西桂平县金田村人。壮族(一说祖籍广东,属客家人)。清咸丰元年(1851)正月,随胞兄※韦昌辉参加金田太平军起义。三年(1853),太平天国定都天京(今南京),封国宗。同年五月
见“裴罗将军城”(2448页)。
县名。在今辽宁省铁岭市西北,辽河西岸,接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东南部。明属福余卫。清为科尔沁左翼后旗地,旧名康家屯。光绪六年(1880),析科尔沁左翼中、后二旗南境及前宾图王旗东境,置康平县,隶昌图府。
即“逻盛”(20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