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布尔善
清宗室。满洲正白旗人。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孙,辅国公塔拜之子。崇德二年(1637),参与略朝鲜。四年,袭兄额克亲三等奉国将军爵。顺治元年(1644),随睿亲王多尔衮入山海关。二年,以军功晋二等。四年,加为一等。六年,晋三等镇国将军。八年,晋封辅国公。康熙六年(1667),以领侍卫内大臣拜秘书院大学士。八年,以谄附鳌拜,藐视皇上,结党营私等,革职处绞,子孙黜宗室。
清宗室。满洲正白旗人。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孙,辅国公塔拜之子。崇德二年(1637),参与略朝鲜。四年,袭兄额克亲三等奉国将军爵。顺治元年(1644),随睿亲王多尔衮入山海关。二年,以军功晋二等。四年,加为一等。六年,晋三等镇国将军。八年,晋封辅国公。康熙六年(1667),以领侍卫内大臣拜秘书院大学士。八年,以谄附鳌拜,藐视皇上,结党营私等,革职处绞,子孙黜宗室。
?—1734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纳喇氏。先世居辉发。礼部尚书恩国泰之孙,都统那敏之子。康熙十一年(1672),由笔帖式授户部主事,迁本部员外郎。雍正元年(1723),擢内阁学士兼署工部侍郎,继授山
水族墓葬。呈长方形,长约2.4米,宽1.1—1.7米,高在1米之内。分上下两层,底不设石板,在棺外四周用四块石板围之,上覆一长形石板。石板上再围四块略小之石板,再盖一长形石板于顶部。坟顶置一石雕牛角,
清初武将、刻书家。字羽辉,号朝阳。临清州(今山东临清县)人。回族。康熙四十二年(1703)武进士,授侍卫。四十八年(1709)奉命赴宁台大岚山平一念僧人。乾隆四十六年(1781),为帝南巡扈驾,由浙江
渤海王国置。为南京南海府睛州辖县之一。县治故址有说在今朝鲜咸镜道莲花山附近;旧有依《辽史》误指其在今辽宁海城县境。辽灭渤海后废,其民与睛州所属大多被迁至今海城县附近,辽置嫔州(州治在海域县东北向阳寨)
清代八旗组织的三个组成部分之一。俗称汉军八旗。与八旗满洲、八旗蒙古构成八旗组织的整体。汉军,满语作“乌真超哈”,意为重兵即炮兵。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创建八旗组织时,将降附的部分汉
地区名。位于今辽宁省沈阳市西北部,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置,治所即今辽宁省新民县。辖境东界奉天府,西接广宁县,南临奉天府辽中县,北连辽源州。禹贡为青州之域。虞舜分青州东北为营州,即今辽河以东地区。
我国鄂伦春族使用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一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主要分布在我国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扎兰屯市;黑龙江省黑河市和塔河、呼玛、逊克、嘉荫等县。鄂伦春多半聚居。聚居地区的鄂伦春族大部分都使
景颇族载瓦支山官。景颇支勒排氏(景颇支五大姓氏之一)第八代孙。是第一个到载瓦地区任山官者。为载瓦山官中所有勒排姓的祖先。在其统辖时期,大肆向外扩张地域,恃势征服周邻一些氏族部落,并强制被征服者向其纳贡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及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派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思藏设置郡县。约于五年(1268),完成乌思(前
见“纳苏泼”(12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