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洪王
见“达崩”(724页)。
见“达崩”(724页)。
1133—1203金官员。本名宋浦。盖州(治今辽宁盖县)人。女真族。姓斡勒。通女真、契丹字。历任兵部、枢密院、尚书省令史,由大理寺知法,迁右三部司正。练达边事,尝奉命使北边部族,得马4千余匹而归,金世
北周高祖武帝宇文邕年号。578年,凡1年。
蒙古语音译,意为“官员”、“官吏”。为准噶尔参预最高政务的官员,相当于枢密大臣或宰相,辅佐台吉处理鄂拓克和昂吉上报的重大事务。《西域图志·准噶尔旧官制》载:“图什墨尔系准噶尔参决政事之臣,枢管政务之要
978—1014宋代边将。党项族。折御卿子。至道三年(997)八月,以内图使代知府州事,兼麟府浊轮寨都巡检使。咸平二年(999)八月,与支持河西、府州党项叛军之李继迁军战于麟州万户谷、松花砦,臂中流矢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在长庆《唐蕃会盟碑》中有载,为赞普之“侍从官”或“近侍官”。此职在吐蕃囊日松赞时已有,在赤德松赞(798—815年在位)兴佛诏书中亦列有此官职名称。
?—1623清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他塔喇氏。世居札库木地方。天命三年(1618),归附后金,任佐领。随太祖努尔哈赤征伐,为前锋,以功授骑都尉世职。六年(1621),随军征明,累功晋三等总兵官。八年,
?—1786清朝大臣。蒙古正黄旗人。姓伍弥氏。吐鲁番副将军阿喇纳子。雍正二年(1724),袭三等伯。三年,授公中佐领。九年(1731),擢散秩大臣。乾隆四年(1739),授正红旗蒙古副都统。十五年(1
古州名。治所在今丽江县城东。南诏时称“三赕”。《元史·地理志》通安州:“治在丽江之东,雪山之下。昔名三赕,仆繲蛮所居。其后么些蛮叶古乍(年)夺而有之,世隶大理”。“三赕即三探览、桑川、神川(皆丽江县境
1854—1907清末蒙古族诗人。察哈尔盟镶白旗人。出生于贵族家庭。7岁被迎入鄂尔多斯郡王旗公尼召为活佛。自幼聪明好学,博闻强记。15岁已掌握蒙、藏文,开始写诗。同治七年(1868)五月,回军烧毁公尼
“甘州回鹘”的不同音译,始见于《续资治通鉴长编》。参见“河西回鹘”(15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