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计地
清政府划给蒙古族维持生活的土地。清朝政府虽极力限制汉民入蒙地开垦耕种,但汉族农民进入蒙古地区日益增多,耕地范围日益扩大,牧地相对减少,后又由官方实行大规模招垦,牧地锐减,影响牧民收入。为顾全蒙古族的生计,遂将旗的一部分公有地以“福分地”、“差役地”的名义按封建身分分给札萨克以至旗民,世袭使用,以便维持生活。此项土地带有私有地的性质。
清政府划给蒙古族维持生活的土地。清朝政府虽极力限制汉民入蒙地开垦耕种,但汉族农民进入蒙古地区日益增多,耕地范围日益扩大,牧地相对减少,后又由官方实行大规模招垦,牧地锐减,影响牧民收入。为顾全蒙古族的生计,遂将旗的一部分公有地以“福分地”、“差役地”的名义按封建身分分给札萨克以至旗民,世袭使用,以便维持生活。此项土地带有私有地的性质。
见“和硕达”(1446页)。
1676—1745清代藏族高僧。出生于青海碌曲河岸德塘巴氏家族。13岁在德塘出家,法名顿珠策仁。19岁朝拜拉萨热振寺,入哲蚌寺郭芒札仓学经,在衮噶沃色前受沙弥戒,受六世达赖仓央嘉错经教。25岁负责建吉
?—1215金大臣。本名彖多。上京路(治今黑龙江阿城市白城)猛安人。女真族。抹撚氏。大定二十八年(1188)进士,累迁顺义军节度副使、翰林修撰、同知德昌军节度事、签北京按察司、滑州、恩州刺史。迁山东按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漠、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
南北朝时期秦州羌人莫折念生年号。524—527年,凡4年。
高句骊国官号。始见于《后汉书》,《三国志》作“优台丞”。南北朝前诸史《高句骊传》皆载,为高句骊国官名序列中的第六等级,位在※“主薄”之下,※“使者”之上。《北史》以后诸史所记十二等级“大官”中,无此官
鲜卑乞伏氏首领。西秦开国主※乞伏国仁曾祖。约东晋初,叔父乞伏祁埿死,嗣立。破鲜卑莫侯氏于苑川(今甘肃榆中县大营川地区),降其众二万余落,据有其地。以叔父乞伏轲埿为师傅,执掌政务,以斯引乌埿为左辅将军,
官名。唐乾元元年(758)改采访处置使置,掌考察州县官吏政绩,后兼理民事。多以节度使兼领,凡不设节度使者即以之为一道的行政长官。至宋代,其职掌并于转运使,或为武官升迁时兼带的虚衔。西夏建国时亦设此职,
吐蕃※达布聂西赞普(松赞干布之祖父)时大臣。曾创议并制造升、斗及秤,以称粮油。此前吐蕃无交易之信物标准。自是使吐蕃产生衡量之制,对促进吐蕃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故藏史称其为※“吐蕃七良臣”之第三位。
见“烛偎水部”(19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