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业户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户(汉人)征收大租。所收社租除用以缴纳“正供”及留一部分作社公务开支外,其余给社众为口粮。本人可从所收社租中支领一定数量的“辛劳谷”作报酬。若有侵吞社租,依社约可予斥革。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户(汉人)征收大租。所收社租除用以缴纳“正供”及留一部分作社公务开支外,其余给社众为口粮。本人可从所收社租中支领一定数量的“辛劳谷”作报酬。若有侵吞社租,依社约可予斥革。
即“烽上王”(2106页)。
蒙古语音译。又作亦儿格。《元朝秘史》、《华夷译语》均释为“百姓”。由于各氏族联合体的不断形成,古代蒙古氏族(斡孛黑)经常处在变动之中,不固定,氏族的孤立状况被打破,血缘联系削弱,地域联系加强,人们结成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图伦卫。永乐四年(1406)闰七月,与双城等4卫同时设立。今人据《明初之满洲经略》认为,治今黑龙江省桦川县对岸都鲁河流域。一说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东多隆武噶山。
清代在台湾设立管理高山族事务的专门机构。乾隆三十二年(1767)置,分南、北两路:北路理番同知管辖淡水厅、彰化县和诸罗县的诸“番社”;南路理番同知管辖台湾县与凤山县诸“番社”。其权限包括行政与司法,“
明代四川地方官署名。洪武十二年(1379)四月置松潘卫,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十三年,太祖朱元璋以其地远在山谷,屯种不给,馈饷为艰,命罢之。十八年(1385)二月,又以其地控制西蕃要地,复置卫,军士粮饷令
官名。明代在内地井盐、矿盐产地,设盐场、盐井盐课司大使、副使,隶盐课提举司。在少数民族产盐区亦以当地归附的土民头目任盐课司土副使,为管盐的世袭小土官,亦有不许世袭者。云南省剑川州弥沙盐井、浪穹县顺荡盐
清末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字琴轩。叶赫那拉氏。光绪举人。长期任京官。光绪二十六年(1900),八国联军进犯津京,奉命驻守丰台御敌。北京陷,慈禧西逃,命充留京办事大臣,随全权大臣奕劻、李鸿章与联军议和。二
见“和通淖尔之战”(1451页)。
唐朝将领。回鹘阿布思之裔。会昌(841—846)年间附唐,隶张仲武。以智勇善骑射,颇得器重,受命将兵,以功赐姓名。咸通(860—874)末,率兵袭杀陈贡信,进驻幽州,受唐封为节度使不久,因病告老,授尚
?—666唐朝突厥族将领。西突厥※室点密可汗五世孙。贞观六年(632),对族弟※阿史那弥射受唐册封为奚利邲咄陆可汗不满,杀弥射弟侄20余人,自立为咄陆可汗,据弥射属地,部众不服,多叛离。十三年(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