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捕清吏司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有逃匿旗人,以“逃牌”向该衙署投递,一则咨刑部,同时报所署地方衙门查拿、审讯、定罪;各省缉捕“逃旗”之人,亦册报刑部,由该司核办。设满、汉郎中各1人,满洲员外郎1人,满、汉主事各1人,另有经承、笔帖式等职。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有逃匿旗人,以“逃牌”向该衙署投递,一则咨刑部,同时报所署地方衙门查拿、审讯、定罪;各省缉捕“逃旗”之人,亦册报刑部,由该司核办。设满、汉郎中各1人,满洲员外郎1人,满、汉主事各1人,另有经承、笔帖式等职。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正严年号。?—1128。
明代云南土官。傣族。任威远州(治今云南景谷县)知州。正统二年(1437),遣使向明廷贡马及银器,得赐彩币等物。继遣随乃吾等进贡,明廷赐以金牌、信符、织金文绮。六年(1441),明廷颁给金牌,命合兵征麓
清代对编入布特哈八旗充当骑兵之鄂伦春人的称呼。一作摩凌阿俄伦春。“摩凌阿”,满语,意为“马上”或“骑马的”。鄂伦春族于清初臣服清王朝,后因沙俄侵略大部分由黑龙江北迁居嫩江流域,清廷将其分编佐领入旗籍,
清代新疆伊犁携眷驻防兵。乾隆三十年(1765)置。依八旗建制,分左右两翼。左翼1昂吉、6佐领,称上三旗。每佐领兵丁83至84名、闲散兵丁44至45名。右翼1昂吉、10佐领,称下五旗。每佐领兵丁66名,
?—1151金大臣。本名迪辇阿不。奚族。萧氏。辽中书令特末孙,金平章政事、越国王※萧仲恭子。初为兰子山猛安(千夫长)。海陵时为宰相,欲取人心,荐大臣子以为达官,遂为礼部侍郎。后因海陵纳其妻妹耶律弥勒为
清代驿站名。内蒙古至古北口驿道上的蒙古站。从赖呼都克80里至本站,100里至噶克察站,南10余里至巴林桥。顺治十四年(1657),多慧公主于此建桥,桥北为巴林王地。
北周高祖武帝宇文邕年号。566—572年,凡7年。
见“羌娜”(1140页)。
隋末铁勒族契苾部首领。据《新唐书·契苾何力传》,为易勿施莫贺可汗契苾歌楞子(《回鹘传下》作弟)。以勇著称,始为莫贺咄特勤(亦作莫贺咄特勒),辖地近吐谷浑。因居地狭隘,又多疠毒,遂徙热海(今伊塞克湖)之
见“达赖汗”(7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