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烈
契丹语音译。原为契丹氏族的称谓,建国后遂渐演变为相当于“县”和“大乡”的基层行政单位。契丹诸宫卫、诸部族下均辖有数石烈。诸宫与大部族所辖石烈内设有夷离堇、麻普、牙书;小部族石烈设令稳、麻普、牙书,各司其事。
契丹语音译。原为契丹氏族的称谓,建国后遂渐演变为相当于“县”和“大乡”的基层行政单位。契丹诸宫卫、诸部族下均辖有数石烈。诸宫与大部族所辖石烈内设有夷离堇、麻普、牙书;小部族石烈设令稳、麻普、牙书,各司其事。
清代八旗组织建置之一。以诸打牲部族人丁的原有血缘组织为基础,依照满洲八旗制度,陆续编旗设佐而成,佐领多为氏族首领。嫩江流域一带,明属奴儿干都司辖境,清初索伦、达斡尔、鄂伦春等打牲部落杂居于此。总名布特
即“笃进”(1677页)。
清朝大臣。蒙古科尔沁兀鲁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朗素之孙。雍正七年(1729),追叙曾祖※明安随军征战功,进一等恭诚侯,署前锋统领。九年(1731),从征准噶尔,授参赞大臣,于西尔哈昭击退准噶尔军,以功
书名。曾问吾撰。1936年商务印书馆出版。全书约48万字,分上、中、下三编。上编主要阐述历代中央王朝对西域地区的经营;中编记述清朝政府统一西北地区及其在新疆的施政;下编叙述辛亥革命后新疆的政治、经济、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托毛公贝勒旗。雍正三年(1725),封辅国公索诺木达什次子诺尔布朋素克为札萨克,建旗。下设4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海湖东岸。东至贺
?—前114故匈奴裨王。一称仆多。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与匈奴昆邪王(浑邪王)、休屠王俱为汉军所败,惧被单于诛,从昆邪王率众归附汉朝,被封为煇渠侯(又作渠忠侯)。后以校尉职从骠骑
撒拉族旧称。简称撒拉回,又称撒拉尔回。因自称撒拉,信仰伊斯兰教,生活习俗与回族大体相同,故名。参见“撒拉族”(2493页)。
清末在内蒙古西部督办垦务的机构。原为光绪二十八年(1902)九月在包头镇设立的西盟垦务分局。办理伊克昭盟和乌兰察布盟垦务和后套水利事宜。三十一年(1905),改为总局。后因乌兰察布盟另设垦务总局,只办
清代云南班洪地区第二代班洪王。佤名“达尖准”。同治、光绪年间人。承其父※达本位,继续加强班洪地区的统一事业。光绪十七年(1891),奉清廷命,参与调解勐角、勐董傣族土司矛盾案。因功,赐姓胡,汉名玉山,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设管理案卷经书1人,小写3—4人,掌办一切银钱事件,凡西藏粮务月报、绿营官兵粮饷清册,如有差错,均归该房驳诘。宣统(1909—1911)年间,由驻藏大臣联豫奏准,将该房改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