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盏十六
即“石盏女鲁欢”(456页)。
即“石盏女鲁欢”(456页)。
金元时期的征兵制度。“签”亦作“佥”。凡汉军,有事则签取于民,事已则或亦放免。每遇战争或边事,民家丁男,凡强壮者,尽取无遗,曾激起人民强烈反抗。元光(1222—1223)末,备潼关黄河,又签军,诸使者
清代新疆货币铸造机构。乾隆二十五年(1760)置于叶尔羌(今莎车)。初以军营备用余铜,铸钱50余万,易南疆旧钱,更铸10万腾格。正面铸“乾隆通宝”汉字,背以满文和维吾尔文书“叶尔羌”字。翌年,因旧钱查
参见“浪卡子”(1943页)。
清代新疆重要水利设施。又称哈尔博户大渠。光绪元年(1875),清政府决定兵分三路收复新疆,居住在伊犁的锡伯族军民300人闻讯后,在总管喀尔莽阿率领下移居博尔塔拉(今博乐县一带),从事耕种,并开挖了这一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布尔哈图河卫。永乐十二年(1414)三月,女真首领亦能歌、斡罗失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阿儿温河等二卫同时设立,以亦能哥等为指挥、千百户,赐诰印、冠带等,在今吉林省延
见“伊循城”(806页)。
见“代本”(569页)。
见“也速卫”(141页)。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初以咽面(样磨)部置州,隶燕然都护府管辖。武则天长安二年(702),改州为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辖地在巴尔喀什湖和阿拉湖之间。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见“坎城”(9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