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右翼后旗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东部。札萨克驻恩马图坡,会盟于哲里木盟。其地元时为辽王乃颜分地,明入于科尔沁。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部长奥巴率众归附后金。崇德元年(1636),封奥巴弟喇嘛什希为镇国公,任本旗札萨克,世袭。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东部。札萨克驻恩马图坡,会盟于哲里木盟。其地元时为辽王乃颜分地,明入于科尔沁。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部长奥巴率众归附后金。崇德元年(1636),封奥巴弟喇嘛什希为镇国公,任本旗札萨克,世袭。
藏语音译,地区名。在云南省西北部。与四川省和西藏自治区相邻。汉属越嶲郡,东汉为牦牛羌地,三国、蜀汉属云南郡地,隋为南宁州总督府,唐属南诏铁桥节度,元设临西县属丽江路,明属丽江军民府。清雍正二年(172
西藏珞巴族对来自异氏族定居户的称谓。亦作纽磅、纽巴,珞巴语音译,意为“无地人”、“他氏族人”。须得到住地氏族或村寨首领同意后方能定居。经济生活以打工、开垦村公有林荒地、经营绝嗣和外迁户的土地,或借蓄奴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管轿官,领导轿夫,调配使用。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小二十田级”,领有薪俸谷230挑(每挑约合50斤)。
见“移剌温”(2066页)。
清代哈萨克大(乌拉)玉兹分支部落名。又译卫逊鄂拓克。18—19世纪主要分布于伊犁河流域等地。乾隆二十三年(1758)归附清朝。先民即汉代乌孙,为大玉兹的主体部落。据学者考证,今哈萨克语中的“比”(bi
见“鄂吉”(2047页)。
1277—1316元代播州土司。先世山西太原人。汉族,一说乃泸叙州边徼的少数民族。初名杨汉英,字熙载。自先祖杨端据播州始,其为第十七代土官。年5岁,父杨邦宪卒。至元二十二年(1285),随母至京,元世
吐蕃阿里王。名意为“太阳依怙神”。《德鸟佛教史》又称“赤·尼玛衮。”吐蕃末代赞普达磨曾孙,贝阔赞之次子,属约松王系后裔。因政权被云丹所夺,遂率臣工眷属西走阿里(又称“堆”,意为上部)开始统辖阿里一带,
即“阿优希巴格什”(1242页)。
亦作“琥珀槌”,即“火不思”(3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