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再雄
北宋湖南辰州瑶族首领。为人刚直,勇智双全,附近瑶人多为所伏。宋太祖平定荆、湖后,为了进一步巩固对瑶族地区的统治,采用“以夷制夷”政策,委任其为辰州刺史,封其子为殿直,并准其“自辟吏属,予一州租赋”,令其镇抚瑶人。为报效朝廷,在州内训练精兵3千,“皆能被甲渡水,历山飞堑,捷如猿猱”,协助官府绥靖地方,被太祖召至阙下,面加奖激,加封辰州团练使。派人分赴瑶族各地,布谕朝廷怀抚之德,瑶人闻之纷纷归附,“使五州连袤数千里”,终太祖世相安无事。
北宋湖南辰州瑶族首领。为人刚直,勇智双全,附近瑶人多为所伏。宋太祖平定荆、湖后,为了进一步巩固对瑶族地区的统治,采用“以夷制夷”政策,委任其为辰州刺史,封其子为殿直,并准其“自辟吏属,予一州租赋”,令其镇抚瑶人。为报效朝廷,在州内训练精兵3千,“皆能被甲渡水,历山飞堑,捷如猿猱”,协助官府绥靖地方,被太祖召至阙下,面加奖激,加封辰州团练使。派人分赴瑶族各地,布谕朝廷怀抚之德,瑶人闻之纷纷归附,“使五州连袤数千里”,终太祖世相安无事。
清帝赏赐所用的旗地。宗室封爵规定:凡分封皇子,例按其爵之等次授予盛京、畿辅等处庄园。乾隆五十六年(1791),高宗弘历命以大凌河牧场东西成荒之地,设庄64所,令各庄头开垦成熟,以备分赏出府王公之用。顺
拓跋鲜卑八部落首领的总称。拓跋鲜卑在向南发展过程中,吸收许多鲜卑和非鲜卑部落,组成新的部落联盟,其成员有拓跋、纥骨、普、拔拔、达奚、伊娄、丘敦、俟亥等部,即所谓鲜卑八部或八国,其部落首领称大人,总称八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旧称“仲家”、“夷族”。自称“布越”、“布那”、“布曼”、“布侬”、“布僚”等。主要分布于贵州南部、西南部镇宁、紫云、关岭、平坝、清镇等地,贵阳郊区亦有分布。其地气候温和,多溶岩分布
佤语音译,意为“奶母钱”。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男子结婚后送给岳母的财物。过去西盟大马散等一些村寨男子结婚后一二年都得送给岳母若干半开(旧时云南地方所铸银币)及猪、酒等财物,其数量按传统习惯要与妻子父
清朝派驻青海地方行政长官。一称青海办事大臣、管理青海事务大臣、总理青海蒙古番子事务大臣。雍正三年(1725)置。由理藩院从散秩大臣、八旗护军统领、副都统及各部侍郎中简任。3年一换。办事大臣衙门内设司官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置。此卫《满洲源流考》所记与永乐六年(1408)正月设置之察剌秃山皆作察尔图山卫。
辽官名。亦作“闼林”。契丹语音译。原意不详。是大黄室韦部和小黄室韦部的官名。太宗会同元年(938)十一月改称仆射,后又改称司空。
鄂温克语音译,意为“同猎者”。家族公社时期,每个“乌力楞”(公社)的生产由“新玛玛楞”(家族长)指挥,被分配去同一地区狩猎的人,称“安格那如”。一般约四五人,从中选出一名“给靠列都阿楞”(行猎长),根
见“亦罕河卫”(873页)。
见“忽里卫”(14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