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宇巴
见“通巴”(1967页)。
见“通巴”(1967页)。
辽东丹国大臣。渤海人。一作列周义。渤海国亡后仕于东丹国,官南海府都督。后唐清泰二年(东丹甘露十年,935)十二月(一作十一月),奉命朝后唐,贡方物。翌年二月,后唐授以检校工部尚书,旋返归。
即“薛干部”(2542页)。
见“猛安谋克”(2077页)。
旧时云南孟连傣族封建土司在公良、大吉等地佤族村寨委任的头人。是傣族封建土司在佤族地区的代理人,下设布崩、布皆、布浪木,向当地佤族人民征收劳役、实物或货币地租。国民党时期又被加委为保甲长,负责征收各种捐
参见“穹庐”(1535页)。
地名。藏名察洼冈,又名察洼隆贝。即今西藏科麦县。藏史十一部落之一。北界昌都,东以鄂宜楚河与盐井接,西连波密。元朝分其地之左贡为上察洼隆;扎宜为中察洼隆;闷空为下察洼隆。清初川兵进藏,多取道于此,设有台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海北刚察县境,驻牧于伊克乌兰西南之切隆、知候里塘、木里等地,原居黄南州同仁县奇麻地方,清咸丰(1851—1861)年间迁到刚察地区。先祖玛久原系小头目,仅辖3户,因勇敢善战,劫富济
见“野儿定河卫”(2046页)。
河西回鹘驻牧于贺兰山(今宁夏境)地区的一部。见“河西回鹘”(1507页)。
清代内蒙古蒙汉人民之间依约无固定期典租的土地。清政府规定蒙古兵丁所划户口地,按契约典租给汉族农民垦种,收取租金的土地因没有期限规定,只要归还典价或租价,随时可以将土地赎回,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