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包铁路
由绥远(今呼和浩特)至包头。1921年2月由民国政府交通部提请国务会议批准,在国内发行公债500万元,并向日本东亚兴业会社借贷日元300万元,为筑路经费。1921年10月动工,经一年多的修筑,至1922年12月底建成通车,全长147.8公里。为内蒙古地区交通命脉之一。
由绥远(今呼和浩特)至包头。1921年2月由民国政府交通部提请国务会议批准,在国内发行公债500万元,并向日本东亚兴业会社借贷日元300万元,为筑路经费。1921年10月动工,经一年多的修筑,至1922年12月底建成通车,全长147.8公里。为内蒙古地区交通命脉之一。
?—1907清末大臣。满洲镶白旗人。于库里氏。字新甫。同治举人。光绪四年(1878),捐资为知县。十二年(1886),办理山东宿州督销土产、硝盐事务,制定先办官盐之法,杜绝私贩之弊。十八年(1892)
辽皇室。契丹族。东丹王※耶律倍第三子。为辽世宗※耶律阮弟,辽景宗※耶律贤叔。《辽史》失传。景宗时,保宁元年(969)四月,封吴王。时曾为奴所告,景宗知其诬,拒有司请审,斩奴示众。圣宗时,统和元年(98
见“惕隐”(2104页)。
“塌里”,契丹语。是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北塌里为※涅剌部下之一石烈。
1308—1330元代乌思藏高僧、泰定帝、天顺帝、明宗、文宗四朝帝师。出身于萨迦款氏家族。为帝师※公哥罗古罗思监藏班藏卜之异母弟。泰定四年(1327),受封为帝师,领宣政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
唐天宝十一年(752),南诏王阁罗凤北臣吐蕃。君长赞普册阁罗凤为“赞普钟”(赞普之弟),号曰东帝,给金印。见“阁罗凤”(1727页)。
参见“台吉”(648页)。
?—1749清代四川明正土司。藏族。原为明正土司守备,随军征剿瞻对,多所出力,后又供出有关隐匿情事。乾隆十一年(1746),以理塘宣抚使安本才具平庸,无抚驭能力,及失地、容奸罪,降副土司。翌年,任其为
见“苻崇”(1342页)。
参见“讷克布伯克”(9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