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布策旺
清代察木多寺院僧官。藏族。光绪七年(1881),承袭帕克巴丹增之仓储巴和达尔汗名号。乍丫与察木多两部构衅多年。十五年(1889),经驻藏大臣升泰督饬委员再三开导,谕令乍丫退还所掠之物、赔款谢罪,复经驻藏大臣升泰赏察木多部银千两,事始平息。因其深明大义,忍辱驭众,不生事端,且能于该部被兵之后,竭力照常当差,毫无贻误,赏札萨克名号。
清代察木多寺院僧官。藏族。光绪七年(1881),承袭帕克巴丹增之仓储巴和达尔汗名号。乍丫与察木多两部构衅多年。十五年(1889),经驻藏大臣升泰督饬委员再三开导,谕令乍丫退还所掠之物、赔款谢罪,复经驻藏大臣升泰赏察木多部银千两,事始平息。因其深明大义,忍辱驭众,不生事端,且能于该部被兵之后,竭力照常当差,毫无贻误,赏札萨克名号。
见“容美峒宣抚司”(1949页)。
河流名。老哈河支流。古称苍耳河。源于翁牛特旗西部苏家营山地。全长130余公里。辽代为上京和中京之间的界河。清代曾称伯尔克河。河水东西横亘,穿山谷越平川,曲折蜿蜒,极似羊肠,故名。东流至哈拉道口波罗和硕
见“越里吉”(2190页)。
①亦称峒民。参见“峒丁”(1646页)、“峒僚” (1646页)。 ②诗篇。唐柳宗元(773—819)撰。内容描述柳州壮族先民日常衣食住行及文身、鸡卜习俗。载《河东先生集》卷40。
?—1696清朝大臣。汉军镶蓝旗人。金氏。天聪五年(1631),任二等侍卫。从太宗征明,围大凌河城。六年,从征明大同。崇德元年(1636),随睿亲王多尔衮征明,至沙河。六年(1641),从郑亲王济尔哈
见“耶律弘基”(1308页)。
“托不”,契丹语。是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北托不为※突吕不部下之一石烈。
见“司廊”(654页)。
?—857渤海国第十一世王。宣王※大仁秀孙。唐大和四年(830)仁秀死,以嫡孙权知国务。次年,受唐封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秘书监、忽汗州都督、渤海国王,改年号咸和。即位后,在其祖父“中兴”的基础上,使“海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扑叉。来源于部名。居按出虎水(今黑龙江境阿什河)、斡泯水(今吉林伊通县境额里敏河)、上京路(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境曷速河与益速河流域、曷速馆(即曷苏馆,在今辽宁辽阳市南海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