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尔沁
蒙古地区民间音乐艺术的一个流派。“胡尔”即胡琴,或称四胡。因其说唱时用以伴奏,故称。东部蒙古盛行,亦是此派的摇篮。民间艺人经长期演唱,逐渐发展成为具有独特风格的板腔体音乐,有固定的说唱音乐程序。曲调有《出征》、《赶路》、《赞风水》、《赞英雄》等百余首。由说唱艺人根据说书内容,任意选唱,各尽其妙。初以说唱故事为主。清代以来,多说唱《三国演义》等古典文学作品。
蒙古地区民间音乐艺术的一个流派。“胡尔”即胡琴,或称四胡。因其说唱时用以伴奏,故称。东部蒙古盛行,亦是此派的摇篮。民间艺人经长期演唱,逐渐发展成为具有独特风格的板腔体音乐,有固定的说唱音乐程序。曲调有《出征》、《赶路》、《赞风水》、《赞英雄》等百余首。由说唱艺人根据说书内容,任意选唱,各尽其妙。初以说唱故事为主。清代以来,多说唱《三国演义》等古典文学作品。
藏语音译,意为“小整事”或“小整事大相”。吐蕃官名。相当于唐官职中之副“监察御史”或“谏议大史”。参见“喻寒波掣逋”(2205页)。
即“貊”(2370页)
关隘名。云南丽江军民土知府设,在丽江、鹤庆山界上,目的是“以严出入”。没有土司的允许,远来者到此必止,不得擅行,朝廷派来的“通安诸州守”也只能驻在省中,即使“诏命”到来,土司也只到关口迎接。
见“太不花”(272页)。
古代若干蒙古部落贵族首领的世袭称号。亦作太司、泰实。仿自契丹袭汉制所立“太师”官名。《辽史·百官志》:南北院大王下均设有“太师”,北面部族官、北院属国官亦均有“太师”。位尊职显。蒙古贵族慕之,用以自称
金代盐钞和盐引的统称。贞元(1153—1156)初年,始行钞引法,设官置库以造钞、引。盐钞,合盐司簿之符。盐引,会司县批缴之数。均为取盐和销盐的凭证。无钞引而销盐为非法。各地计量各有不同。山东、沧州、
清朝派驻西藏管理驻藏官兵军需粮务及藏民事宜的官员。亦称粮务员。乾隆年间(1736—1795),自打箭炉外至西藏设粮台6处,置文官同知1员,管理兵粮,收纳藏民贡赋及安谧地方,复置游击、守备、千总、把总等
即“貊”(1732页)。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
古城名。位于济木萨县(今新疆济木萨尔)治北30里,有3门:东舒景、西阜登、南萃昌。后改称“后堡”。居民有汉、回、维吾尔等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