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赉璊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长子。乾隆十七年(1752),授三等伯克。二十一年(1756),晋公品级。二十三年(1758),奉命赴库尔勒、布古尔(今轮台)办理多伦移民事务。次年入觐,受赐于乾清门行走。二十七年(1762),授一等台吉,率子玛驽启雅尔护南疆维吾尔族农民至伊犁屯田。三十年(1765),随清军镇压乌什赖和木图拉起义。四十二年(1777),袭父多罗郡王爵。嗣因向属众科敛银两,强征幼女获罪。解京,降贝勒。使居京师,授一等侍卫。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长子。乾隆十七年(1752),授三等伯克。二十一年(1756),晋公品级。二十三年(1758),奉命赴库尔勒、布古尔(今轮台)办理多伦移民事务。次年入觐,受赐于乾清门行走。二十七年(1762),授一等台吉,率子玛驽启雅尔护南疆维吾尔族农民至伊犁屯田。三十年(1765),随清军镇压乌什赖和木图拉起义。四十二年(1777),袭父多罗郡王爵。嗣因向属众科敛银两,强征幼女获罪。解京,降贝勒。使居京师,授一等侍卫。
?—1861清朝官员。字粒民。满洲镶蓝旗人。由户部笔帖式历员外郎。道光二十九年(1849),授江苏镇江知府。为人宽惠,尤重视选拔人才,每遇府试及课书院日,必亲自批阅,所取多名士。咸丰三年(1853),
指吐蕃早期对促进社会发展有贡献的7位大臣。又称“七贤臣”。即※茹莱杰、※拉甫果嘎、※俄囊尊蒙、※屯弥桑菩扎、※赤桑扬敦、※桂赤桑亚拉及※达赞东斯7人。详见诸人物条。
即“可敦”(491页)。
?—约279三国西晋时南匈奴贵族首左贤王。入居并州诸郡后,自谓其先祖为汉室外甥,因改姓刘氏。东汉献帝建安二十一年(216),呼厨泉入觐,被魏王曹操留于邺(今河北临漳县邺镇),分部众为左、右、前、后、中
清代西藏门隅地区所置宗之一。亦作“提郎”。相当于县。18世纪初设置。宗政府驻德让村,故名。位于西藏山南地区东南部、鲍罗里河支流章朗河(一作“比长河”)谷。※《君民世系起源明灯》载,“德让地方最早的人是
明代蒙古右翼土墨特部领主。亦译素郎台吉。孛儿只斤氏。※俺答汗孙,※不他失礼子,※把汉比吉所生。仗祖母三娘子之势并有大板升(约在今内蒙古土默特右旗一带)之众,富冠诸部。初受明封为都督同知,万历二十五年(
1254——1324元朝大臣。玉耳别里伯牙吾氏。提刑按察使※和尚之子。以功臣子,拜武德将军,袭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使。以江浙行省、行台同治杭州,不宜,谏移行台于建康。迁山南湖北道提刑按察使。世祖至元二十
见“萧排押”(1998页)。
古代部落首领的称号。汉代匈奴已有之,光武帝建武二十四年(公元48年),呼韩邪单于(又称䤈落尸逐鞮单于)即由匈奴南边八部大人共议所拥立。乌桓、鲜卑各部首领亦称大人,由推举产生。《后汉书·乌
参见“督”(23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