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盟部旗组织法
1930年5月29日至6月12日由蒙藏委员会在南京召开蒙古会议通过,次年10月,经南京国民政府增删、修订公布。共37条。主要内容是:明确蒙古各盟部旗的法律地位,肯定盟旗为一级行政单位。旗隶于盟,各盟部及特别旗直隶于行政院,与省、县平行,互不统属。盟旗职官照旧,旗札萨克以下协理、管旗章京、副章京,均改为旗务委员。分设盟、旗民代表会议。此法公布后,由于一些盟长、旗札萨克及地方省县政府的反对,实际上并未真正实行。
1930年5月29日至6月12日由蒙藏委员会在南京召开蒙古会议通过,次年10月,经南京国民政府增删、修订公布。共37条。主要内容是:明确蒙古各盟部旗的法律地位,肯定盟旗为一级行政单位。旗隶于盟,各盟部及特别旗直隶于行政院,与省、县平行,互不统属。盟旗职官照旧,旗札萨克以下协理、管旗章京、副章京,均改为旗务委员。分设盟、旗民代表会议。此法公布后,由于一些盟长、旗札萨克及地方省县政府的反对,实际上并未真正实行。
广西大苗山地区部分苗族的自称。详见“苗族”(1335页)。
983—1056辽后族、重臣。字伯仁,一作贯宁,管宁。小字脱古思。契丹族。辽太祖淳钦皇后弟※萧阿古只五世孙,圣宗钦爱皇后※萧耨斤弟,道宗宣懿皇后※萧观音父。史载其性宽厚,自奉俭薄。初以后戚为国舅详稳。
春秋时越人的一种航运工具。把两只独木舟并在一起航行,故称。《越绝书》:“方舟航买仪尘者,越人往如江也。”可以增加载运量和稳定性,但行驶时受水阻力较大,船上走动也不方便。据国外一些民族学家调查,太平洋一
见“北周律令”(534页)。
1863—1917清末民初土司、军阀。字怡庭。哈尼族。云南稿吾第五代土司龙汝霖之庶长子。幼年喜读诗书,长于琴棋书画。父死后,因庶出,未得承袭。土司由嫡长子龙裕光承袭。光绪四年(1878),纳更土司龙金
藏族部落名。为“羌日六部”之一。在西藏那曲县境内。“桑雄”藏语音译,意为“广阔平原”。下辖阿巴、托如、玛尔庸、苏尔巴、森巴、扎江、森巴达孜玛、甘丹、赛东9个小部落,故称“桑雄格尔雄古”即“桑雄九部”。
即《南诏中兴画卷》,因该画由图画卷和文字卷两部分组成,故称。文字卷长达2500余字,是对画卷的注释和补充。详见“南诏中兴画卷”(1597页)。
辽代生女真诸部之一。所在一说在今吉林省延吉市附近布尔哈通河及海兰江流域,或说在该省珲春县境,有说在朝鲜咸兴平野一带,亦说在海兰江及朝鲜咸镜道地区。今多数学人以第一说为是。辽在其地设蒲卢毛朵大王府,以其
1633—1684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宣慰使※诏钪勒之弟。据《泐史》载,康熙八年(1669),兄卒,侄刀糯勐袭职,以年幼,曾受清廷命代理司务。二十年(1681)
1308—1366元朝大臣。字彦明。蒙古逊都思氏。成吉思汗“四杰”之一※赤老温后裔,脱帖穆耳子。顺帝元统元年(1333)进士,任将仕郎、台州路录事司达鲁花赤(镇守官)。首倡建孔子庙,请名儒掌教。至正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