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康
水族习惯法。水语音译,汉译“乡规民约”。由各寨寨老议定,内容包括:抵御外侵,保卫各寨安全,遇有劫寨或械斗,鸣牛角互通信息,彼此支援,团结互助;维护社会伦理道德,尊老爱幼;严禁偷盗、行窃;禁止乱伦等。议时,充分表达意见,议后,书写成文,盖印,以示共同遵守,然后鸣放火枪庆贺,杀牛宰鸡,共同畅饮。一般5年举行1次。遇特殊情况可由主持者临时召集,增减议定内容。
水族习惯法。水语音译,汉译“乡规民约”。由各寨寨老议定,内容包括:抵御外侵,保卫各寨安全,遇有劫寨或械斗,鸣牛角互通信息,彼此支援,团结互助;维护社会伦理道德,尊老爱幼;严禁偷盗、行窃;禁止乱伦等。议时,充分表达意见,议后,书写成文,盖印,以示共同遵守,然后鸣放火枪庆贺,杀牛宰鸡,共同畅饮。一般5年举行1次。遇特殊情况可由主持者临时召集,增减议定内容。
金大臣。本名阿里剌。女真族。完颜氏。隶上京(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司属司。世宗大定十年(1170),以皇家近亲,充东宫护卫,转十人长,授御院通进。二十四年(1184),从世宗幸上京。翌年,迁符宝郎,进吏
即“弘吉剌”(644页)。
①见“耶律挞烈”(1316页)。 ②见“萧敌烈”(1997页)。
?—1860清朝大臣。蒙古正红旗人。乌齐格里氏。文华殿大学士倭仁子。道光三十年(1850),由贡生分发河南,以知县用。咸丰三年(1853),以守城出力,由巡抚陆应谷奏保,赏知县衔。四年,以直隶州知州在
1861—1933清末至民国藏族高僧。原名仁钦顿珠。青海宗喀人。3岁时被认定为上世却西的转世,由阿力克格西·墨朗桑波仁钦活佛授居士戒,取名洛桑丹白坚赞。7岁,驻埃旺噶齐寺,由噶钦·绛曲仁钦授沙弥戒,改
西夏法律著作。系西夏《天盛改旧新定律令》之后的修改本。写本,蝴蝶装,页面有23×17厘米、20.5×14厘米、21×13厘米、20×12厘米多种,共1000多页。以法律形式规定了西夏的政治、经济、军事
①元代云南镇西路大赕火头。傣族。镇西路总管阿兰之父。至治二年(1322),其孙3陈与兄镇西路总管䚟朵争夺领地,要求䚟朵划给土地和人民,被拒绝,遂诉之于阿吾,共发难,占领不岭
后唐对吐谷浑部首领白可久所赐姓名。见“白可久”(599页)。
?—806唐公主、回鹘可敦(后妃)。又作咸安大长公主。※德宗第八女。(一作代宗女,德宗妹)。贞元四年(788),和亲回鹘※长寿天亲可汗顿莫贺联姻,被德宗封为智慧端正长寿孝顺可敦。同年,由可汗妹骨咄禄毗
见“瓜藤亲”(5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