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禄迦
见“拨换城”(1377页)。
见“拨换城”(1377页)。
见“扎什城衙门”(194页)。
十六国时期成汉(大成国)后主李势年号。346—347年,凡2年。
见“故耶律氏铭石”(1578页)。
古地名。参见“西倾山”(698页)。
?—1793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多拉尔氏。世居黑龙江。乾隆二十年(1755),以索伦马甲从征准噶尔部达瓦齐叛乱,擒辉特台吉巴雅尔,因功擢二等侍卫,寻迁头等,授骑都尉加一云骑尉。二十五年(1760)
见“炳多优”(1728页)。
新疆哈萨克族婚俗之一。又译“吉尔提斯”。意谓送给女方婚礼用品。当男女双方缔结婚约时。男方须向女方交纳一定数量牲畜,作为聘金,称“哈楞玛勒”。尔后,男方须请亲朋邻里聚集一起,将用大毛毯包裹起来的结婚用品
见“西喇木伦河”(711页)。
见“奴儿干都司”(647页)。
见“萨哈璘”(20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