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务收支局
清代办理边务收支总汇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边务大臣赵尔丰报部批准,于巴塘设立。选精干之委员充当总办,设提调一员,兼办文案,并颁木质关防印。下置统计、经纪、垦务、矿务、工程五科,由委员分科办事。凡边务一切收支各款,统由该局经理,随时详报边务大臣核饬造册,咨部核销。局中薪费即由边务经费项下作正开支。度支农、工、商、矿各事务均在局内,并立边务收支局章程。宣统三年(1911)代理边务大臣傅嵩炑筹措西康建省时改为度支局。
清代办理边务收支总汇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边务大臣赵尔丰报部批准,于巴塘设立。选精干之委员充当总办,设提调一员,兼办文案,并颁木质关防印。下置统计、经纪、垦务、矿务、工程五科,由委员分科办事。凡边务一切收支各款,统由该局经理,随时详报边务大臣核饬造册,咨部核销。局中薪费即由边务经费项下作正开支。度支农、工、商、矿各事务均在局内,并立边务收支局章程。宣统三年(1911)代理边务大臣傅嵩炑筹措西康建省时改为度支局。
元边疆地区军政机构。顺帝至元四年(1338)置。隶云南行省。司治阿勒牙邦牙(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缅王蒲甘兵败后于阿瓦地方所筑城)。《元史·顺帝纪》:“先是,世祖既定缅地,以其处云南极边,就立其
元代职官名。宣政院长官。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定制。初置院使2员,秩从一品,下置同知、副使等职,辖吐蕃各宣慰使、都元帅并辖内各路之释教总统、总摄等僧官。至大初(13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天历二年(1329),宗王忽答的迷失始受封,速来蛮于天历三年袭封,后由牙罕沙袭封。
南朝时在部分南方民族地区建立的一种特殊地方行政机构。先后在南豫州、荆州、司州、郢州、雍州、益州、江州、湘州等少数民族聚居区设置,据《南齐书·州郡志》载:共有左郡65,左县138。与内地郡县不同,多以原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置。汗车凌族叔父达什惇多克归清,十九年,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初游牧于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定
参见“哈密瓜”(1637页)。
匈奴官名。见“谷蠡王”(1100页)。
见“千金公主”(121页)。
见“完颜宗峻”(1156页)。
①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最大寺院之一。又作噶尔丹、噶勒丹、甘当寺等,寺名均为藏语音译,意为“具喜”寺,全名具喜尊胜洲。清世宗(1722—1735在位)曾赐名“永泰寺”。是藏传佛教格鲁派历史最悠久的庙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