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普化
见“泰不华”(1799页)。
见“泰不华”(1799页)。
亦作“吾亦可”或“隈可”。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牙齿”之意。金初宗室中有完颜隈可。
西夏符牌名。铜质,一般呈圆形,径5厘米左右。有穿。正面刻西夏文“防守命令”四字,背刻西夏文,多草率不辨。为西夏军中值宿守卫者所佩之信牌。
明初云南澄江府土官。一作秦普。彝族。洪武十五年(1382)归附,总兵官拟充路南州土官。十七年赴京朝觐,授澄江府路南州(治今路南彝族自治县)同知。建文四年(1402)进京朝贺。永乐元年(1403),奉旨
清乾隆开始以满洲旗兵拨补绿营千总。营千总,正六品,六年任期。乾隆元年(1736),继满员外任绿营要职之后,又重定满员(蒙古旗员占用满缺)外补绿营官缺即由满汉两家分成之制(大致于沿边省分,七三分任;内地
清末管理边务财政收支之措施。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边务收支局,并制定管理章程:设总办1员,禀承边务大臣总司出入款项;提调禀承边务大臣及总办稽核一切出入款项;设5科,由总办选专员,边务大臣核准,专办
见“佛阿拉”(1096页)。
349—390晋代吐谷浑王。姓吐谷浑氏。※碎奚子。自幼廉慎有志性。晋太元元年(376),父忧死,嗣立。为悼念其父,不饮酒不畋猎达7年,并委政事于将臣。以直接受西秦威胁,于太元十五年(390)向西秦遣使
金代女真姓氏之一。亦称温迪罕氏。参见“温迪痕部”(2283页)。
见“布拉呢敦”(470页)。
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宗教上层封授土族地区13个部落首领为土官(藏语称※“昂锁”,意为“内政官”)以进行统治的一种制度。元明时期,青海互助地区属西藏宗教势力范围,土族均已信奉喇嘛教。明万历三十年(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