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克他克奇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宴会时,宰杀牲畜、备办果品和菜馔等事务。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宴会时,宰杀牲畜、备办果品和菜馔等事务。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十六国时期冉魏太子。魏郡内黄(今河南内黄县西北)人。开国主※冉闵子。以父为后赵石虎养孙,遂以石为姓。后赵青龙二年(350),父废杀赵帝石鉴,自立为帝,复姓冉氏,立为皇太子。冉魏永兴三年(352),父出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
清代新疆叶尔羌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叶尔羌(今新疆莎车)。下原设帮办大臣1人、领队大臣2人协办军政庶务,后省领队大臣。衙署有印房、粮饷局等组织,由章京3员、笔帖式3员、委笔帖式15员
匈奴姓氏。原为氏族名,后成为姓氏。汉建武二十六年(公元50年),南匈奴呼韩邪单于入居西河(今内蒙古东胜县东南)后,栗籍骨都侯驻屯代郡(治今山西阳高县西北),领部众为汉戍边,御北匈奴。
见“亦不刺”(871页)。
契丹部族名。一作品打鲁瑰部。以所俘邻族※达鲁虢部置,为辽太祖20部之一。隶南府,置节度使统领,部族军属西南路招讨司,戍黑山(今内蒙古巴林右旗西北罕山)北。
唐代六诏之一浪穹诏王。乌蛮。※丰时之孙。父时罗铎死,继位,受唐封为浪穹州刺史。南诏攻其地,抗拒之,经数战兵败,率其部落退保剑川(今云南剑川县南),改称剑浪。卒,子望偏立。参见“浪穹诏”(1944页)。
见“罗卜藏舒努”(1421页)。
※稽胡(又称步落稽、山胡)之一支。附属西魏。文帝大统六年(540),举兵反魏,不久,为太保李弼及东豫州刺史窦炽等所破,事败。
见“腊鲁泼”(22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