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山卫
见“兀山卫”(108页)。
见“兀山卫”(108页)。
皇族。古已有之。《史记·孙子吴起列传》:楚“悼王死,宗室大臣作乱。”清代制度,只有清太祖努尔哈赤之父显祖塔克世的直系子孙始得称为“宗室”,天聪九年(1635)始定是制。此中,又以帝系为“万支”中之本,
?—1643清初将领。蒙古族。瓦三氏。初为察哈尔部林丹汗护卫。天聪八年(1634),林丹汗兵败西行后,率所属40余户渡哈屯河归附后金,隶蒙古镶白旗,授游击世职。崇德三年(1638),随军征明,屡胜明兵
见“哲赫林耶”(1859页)。
剑名。西夏人善铸剑,其剑锋利无比,至为名贵。宋朝文学家苏轼极为欣赏,命晁补之作歌赞扬,有“试人一缕立褫魄”,之句。俗谓“见血封喉”。宋人称:“契丹鞍,夏国剑,高丽秘色,皆为天下第一”。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克鲁伦河。东至札尔噶山接呼伦贝尔界,西至塔雅温都尔接本部中左前旗界,南至喀喇鄂博接本部左翼后末旗界,北至鄂克托木山接俄罗斯边界。有佐领5。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二十七年(
西夏文文书。10页18行,页面58.3×41.3厘米。手写、行书。书者为西夏黑水城守将仁义,写于献宗乾定申年(1224)七月。背面盖有印章。内容为因老母患病,请求调往距家乡较近的地方任职。其中记录了当
见“阿悉结”(1216页)。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意为“有能力”、“有气魄”或“有权威”等。旧时珞巴族社会等级名称,由未沦为低贱等级血统的氏族成员组成。属自由人。可以占有※伍布(较低级的社会等级)和※涅巴(最低级的社会等级)
见“扎希鲁克齐”(435页)。
清乾隆年间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反清叛乱。一称“大小和卓之乱”、“布拉呢敦、霍集占之乱”。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平定达瓦齐政权,大和卓木布拉呢敦与弟小和卓木霍集占献籍迎降。同年夏,清廷命布拉呢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