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罗木咱卜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鄂罗木咱布。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第三子。乾隆二十一年(1756),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以父兄皆从军,留守办理吐鲁番事务。二十六年(1761),以善理所部,为左都御史永贵所荐,获二品顶带。三十一年(1766),兄辅国公茂萨病故,无嗣,受命降袭札萨克一等台吉,任伊犁宁远城三品阿奇木伯克,承办维吾尔族移民屯田事务。四十七年(1782),晋一品阿奇木伯克。五十六年(1791),封公品级。伊犁维吾尔族台吉皆其裔。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鄂罗木咱布。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第三子。乾隆二十一年(1756),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以父兄皆从军,留守办理吐鲁番事务。二十六年(1761),以善理所部,为左都御史永贵所荐,获二品顶带。三十一年(1766),兄辅国公茂萨病故,无嗣,受命降袭札萨克一等台吉,任伊犁宁远城三品阿奇木伯克,承办维吾尔族移民屯田事务。四十七年(1782),晋一品阿奇木伯克。五十六年(1791),封公品级。伊犁维吾尔族台吉皆其裔。
①台湾高山族对集体狩猎的一种称呼。狩猎是过去高山族人的重要生活来源,各“番社”均据有猎场,彼此不得侵犯。由于狩猎工具简陋,狩猎时需集体进行,每当春深草茂之时,族长动员社众各持器械、干粮,带着猎犬,集体
清代改土归流后实行的一种具有军屯性质的兵戍制度。在云南全省分设汛、塘、关、哨、卡于险要山区,招募士兵戍守,驻防垦荒。仅在丽江县即设有18汛、71塘、25哨;中甸、维西两厅共设8汛、66塘。汛塘驻兵多半
参见“峒僚”(1646页)、“峒”(1646页)。
见“秃里”(1082页)。
即“巨连”(197页)。
见“婆娑府路”(2128页)。
藏语“Sprul pavi sku”(朱贝古)的译称,意为“化身”,又译作“活佛”。此名唐吐蕃时已有,但仅系对赞普神化的誉称。元初西藏噶玛噶举派开始实行“化身”转世继承制,即推选一幼子为前辈上师的继承
1075—1135金朝皇帝,即金太宗。亦作乌奇迈、吴乞马,汉名晟。女真族。完颜氏。世祖※劾里钵第四子,太祖※阿骨打弟,为穆宗※盈歌养子。收国元年(1115)七月,命为※谙班勃极烈。太祖出征,常居守处理
?—1488明朝土族西府土司。世居青海西宁。元西宁州同知※李南哥之裔,※李英侄,李雄子。明宣德四年(1429),升陕西行都司都指挥佥事。因功累迁都指挥使。正统元年(1436),奉旨挂镇西将军印,充总兵
1887—1915清末民初蒙古王公。内蒙古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前旗人。博尔济吉特氏。敏鲁普札布子。性爽直勇敢,不畏权势,好读《孟子》,通晓蒙、汉、满3种语文。光绪三十年(1904),袭札萨克宾图郡王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