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火把
苗族丧俗。亦称舅家闹火把。苗族遇有丧亡,依俗须及时向舅家报丧,并在埋葬之前,于庭院或楼门边举行“辩死理”,即闹火把仪式。由丧家与舅家双方请牙郎进行。在场地烧一炉大火,舅方牙郎追问亡者病故原由,指责甥男为何不及时抢救。丧家牙郎则回答对方提出的诸问题。最后须赠亡者遗物于舅家,若亡者为甥男辈,则索耕牛等物。一般仅由丧家送些纪念物品作罢。仪式毕,牙郎还讲闹火把根源等故事。出丧时,舅家身披白布,手执火把镰刀,前行开路,丧家亲朋随之。
苗族丧俗。亦称舅家闹火把。苗族遇有丧亡,依俗须及时向舅家报丧,并在埋葬之前,于庭院或楼门边举行“辩死理”,即闹火把仪式。由丧家与舅家双方请牙郎进行。在场地烧一炉大火,舅方牙郎追问亡者病故原由,指责甥男为何不及时抢救。丧家牙郎则回答对方提出的诸问题。最后须赠亡者遗物于舅家,若亡者为甥男辈,则索耕牛等物。一般仅由丧家送些纪念物品作罢。仪式毕,牙郎还讲闹火把根源等故事。出丧时,舅家身披白布,手执火把镰刀,前行开路,丧家亲朋随之。
赫哲族的历法。流行于黑龙江富锦市等地。一年分为12个月,月无大小,皆为30天。记日方法,用30根小木条或竹片,削成同样长、宽、厚,中间穿孔聚拢到绳的一头平挂起来,过一天向绳另一端移动一根,移完为一月。
见“分龙节”(323页)。
书名。英文原名《Kwiechowand Yun-nan Provinces》。英国传教士克拉克(G、W、Clark)著。1894年“上海信使”社出版。全书296页,共分13个专题。内容包括:苗、回、布
书名。亦译《心箍》。元成宗时(1294—1307)蒙古语言学家搠思吉斡节尔撰。作者精通蒙古语、畏兀儿语、吐蕃语(藏语),研究过巴宁、陀密桑巴塔、萨斯迦班底达·公哥监藏等梵藏学者的语言学理论、对畏兀儿体
山名。相传夏禹至茅山大会诸侯始名。在今浙江绍兴附近。于越辖地。春秋末年越为吴所败,越王勾践率残兵5千被困于此。
见“兀者揆野木千户所”(113页)。
蒙古语音译,意为“支马差之人”。准噶尔部承办汗或大台吉一切蒙古包及搭支帐房等事务的官员。后形成库图齐纳尔鄂拓克,由5宰桑管辖。约4千户。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又译作“血古只”。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闸撒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其中三宫设有闸撒。穴骨只为辽太宗※永兴宫下之一闸撒。又,辽圣宗※兴圣宫下有两※抹里(相当于“乡”,
1635—1708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纳喇氏。字端范。叶赫贝勒※金台石之孙,尼雅哈之子。初任侍卫、銮仪卫治仪正、内务府郎中。康熙三年(1664),擢内务府总管。后授弘文院学士。六年(1667),充
元代蒙古官名。又译“和塔齐”。“火都”或“豁脱”,今译“浩特”,蒙古语意为“城”,“赤”意为“司事人”。《元史语解》释为“司城人”。如蒙古将领也速答儿初以属行枢密院火都赤之职习兵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