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老丁
元代伊斯兰教经师。别号奥思玛。祖籍波斯(今伊朗),世代皆巨商。以资助元世祖忽必烈(1260—1294在位)征西域有功,赐官不仕,获赐田宅于京师(今北京),遂留居焉。延祐年间(1314—1321),以“回回大师”之教职居杭州。捐资重建文锦坊南之真教寺(即今凤凰寺),为我国东南沿海四大礼拜寺之一。卒,葬於此。子孙皆仕元。
元代伊斯兰教经师。别号奥思玛。祖籍波斯(今伊朗),世代皆巨商。以资助元世祖忽必烈(1260—1294在位)征西域有功,赐官不仕,获赐田宅于京师(今北京),遂留居焉。延祐年间(1314—1321),以“回回大师”之教职居杭州。捐资重建文锦坊南之真教寺(即今凤凰寺),为我国东南沿海四大礼拜寺之一。卒,葬於此。子孙皆仕元。
书名。清代驻防荆州将军希元、祥亨等纂。光绪五年(1879)始修、九年成书。16卷(不包括卷首)。分宸翰、敕谕、建置、风土、食货、学校、武备、职官、选举、仕宦、人物、烈女、艺文13部分。载有荆州满城、将
?—1677清朝将领。亦作额斯泰。满洲镶白旗人。富察氏。大学士额色赫之弟。顺治年间任一等侍卫。康熙三年(1664),授镶白旗蒙古副都统。九年(1670)迁护军统领。十二年,吴三桂反,随顺承郡王勒尔锦征
朝鲜族民间传统节日。亦称“嘉俳(排)”。流行于延边等地区。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八月条载:“十五日,东俗称秋夕,又曰嘉俳”。据载,始自朝鲜新罗王朝时期。《三国史记》载,新罗儒理尼斯今“使王女二
行政区划名。清置。明为五寨、子坪二长官司,隶保靖宣慰使司。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改流官,置通判,辰沅靖道佥事徙驻于此。雍正四年(1726),改为营。乾隆五十二年(1787),改为
西汉匈奴王。汉景帝中元三年(前147)与于军等率众归附汉朝,受隆重礼遇,被封为桓侯。食邑于易县,属涿郡。
元代杰出女纺织家。松江府乌泥泾镇人。出身贫苦,8岁被迫为童养媳,因不堪忍受婆家虐待,只身流落海南岛崖州黎族地区,受到黎族热情款待。在崖州居住近40年,学会当地一整套先进纺织工艺。晚年思念故土,约在13
明万历年间布依族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阿伦”(1192页)。
明嘉靖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龙许保”(496页)。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贵族出身。相传先世系印度萨霍尔王族后裔,先祖达摩波罗在吐蕃时任赞普赤松德赞上师,后娶波雍萨为妃,遂在西藏生子传世。吐蕃末期迁至云如中心雅隆。传至其时,依恃帕竹政权阐
见“归顺州”(5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