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格
见“咪曼”(1646页)。
见“咪曼”(1646页)。
见“兀慎”(107页)。
部分瑶族自称。分布在广西都安、巴马、田阳、河池、百色、南丹、忻城、宾阳、上林、马山、田东、隆安、平果、德保、来宾、宜山及云南富宁等地。大多居于山区,男女外出多背竹篓,故有“背篓瑶”之称。操“布努话”,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都备伯克、都贝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征收2千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亦速里河卫”(874页)。
明代蒙古右翼鄂尔多斯部女首领。又作虎来罕同、台噶勒准根哈屯。“太虎”为汉语“太后”的蒙语音译,“罕同”即“哈屯”(夫人)。※布延巴图尔鸿台吉(把都儿黄台吉)妻,※博硕克图济农母。万历元年(1573),
清代画家。满族。字毓东,号静岩、默庄。以荫官参领,历官内务府总管。家祖业甚丰,尽付于弟,潜心钻研绘画。山水画沉厚深稳,出于王原祁之家。著有《绘事发微》,为时人推重,另撰有《画山水诀》。
明代蒙古兀良哈三卫属部首领。蒙古族。原驻牧于宣府(今河北宣化)塞外。隆庆(1567—1572)初,率部投明朝,被安置于滴水崖(今河北赤城县境)驻收。常出入于塞内外,将蒙古诸部内情通告明方,得明抚赏,“
汉属国骑。匈奴人。武帝元鼎五年(前112),奉命率兵击匈奴,俘乌维单于兄,受封为骐侯,赐食邑520户。卒,子督、孙崇相继嗣。
明代云南弥勒州(今弥勒县)彝族人民的反抗斗争。由于地方贪官污吏、地主豪绅的横征暴敛,残酷剥削,以屯田为名强占民田,致使“民不堪命”,于正德九年(1514),在彝族弥勒部首领阿忽领导下,十八寨(砦)彝民
见“乙林免”(4页)和“阿点夷离的”(12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