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7明代建州卫首领。又作李月下。女真族。古伦氏。建州卫首领※阿哈出(赐名李诚善)孙,※释迦奴(赐名李显忠)子。继其父掌管建州卫。初居房州(或奉州、方州,今黑龙江省东宁县大城子古城或近地)。永乐
即“阁罗凤”(1727页)。
元代白兰王。一作唆南藏卜、锁南藏卜。乌思藏人。出身于萨迦款氏家族。达尼钦波与忙达汗公主之子。尚寿宁公主布达汗。至治元年(1321),袭封为白兰王,赐驼纽金印。旋出家。泰定三年(1326)五月还俗,复白
见“姚苌”(1772页)。
1717—1793清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佟佳氏。巡抚安图子。乾隆五十一年(1786),由都统、将军授闽浙总督。任内徇庇一些废弛营武、执法侵渔之贪官污吏。以彰化天地会领袖林爽文率众起义,攻克彰化,自泉
青海伊斯兰教第二大清真寺。位于青海循化街子村西。建于明初,后屡经扩建。寺内最高建筑邦克楼,高三层,六角带斗拱屋顶攒尖作轿子项式,屋脊处覆以绿色琉璃瓦,自成一院。礼拜殿有前卷棚、大殿及后殿三部分,大殿与
西汉时匈奴王。※郅支单于之子。初为匈奴右大将。汉宣帝甘露元年(前53),时郅支单于与呼韩邪单于争单于位,相互攻战,见呼韩邪遣子入侍汉,求助于汉,亦受父遣入侍汉朝。
见“乌思藏十三万户”(353页)。
朝鲜族民间女子舞蹈。亦称“剑器舞”或“黄昌郎舞”。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传说,古时有位名叫黄昌郎的少年,利用到敌国宫廷跳剑舞之机,刺死观舞的敌国王,遂为人所杀。人们为示纪念,便带着画有其像的假面具跳剑舞。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察喇克、札拉克、辄勒克。原义为“四分之一”、拃、秤子。此指重量单位。各地标量不同,有10斤、20斤、16斤为1察拉克者。但称量药材、生丝、香料的察拉克是称量粮食之察拉克的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