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民,指因自然灾害、战乱或生活饥馑而流落异乡的谋生者,历代有之、情由各异。清代,汉族等流民多出关到东北、内蒙古各地从事农商以求生。清廷对流民的政策各个时期亦有不同。原制,内地民人概不许私自出关,需凭印
见“握衍朐鞮单于”(2195页)。
金、元地方政区名。恤品,辽及其以前作率宾,又作速频、苏滨,今作绥芬,皆为同音异译。因境内有率宾水(今绥芬河)得名。本为率宾国地,渤海与辽在此设率宾府。金太宗天会二年(1124),以耶懒路都孛董所居地瘠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五等级封号之一,授龟纽镀金银印。至元二十七年(1290),太宗第三子阔出之孙合带(又作哈歹)受封。
唐代南诏国特产。《云南志》载:野桑木,永昌府(治今云南保山市)以西诸山谷有之,生于石缝中。及长至时月,择可作弓材者,先截其上,然后中割之,两向屈令至地,候木定性,断取为弓。不施筋(或作胶)漆,而劲利过
“蔑孤”,契丹语,又译作“蔑古”。是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大蔑孤为※五院部下之一石烈
高句骊国第十八世王伊连的谥号。伊连于晋孝武帝太元九年(384)继位,十七年(392,一作十六年)死,葬于故国壤,国人因其葬地加此谥号。
见“始波罗”(1550页)。
见“汪古”(1120页)。
怒语音译,即竹锄。旧时云南省怒江地区的怒族等少数民族曾普遍使用过的一种原始生产工具。利用当地生长的一种坚硬的龙竹自然分桠部分用砍刀削制而成,竹的主干部作柄,长约1米,分桠留15—20厘米,削尖作锄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