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孝慎
即“乌孝慎”(334页)。
即“乌孝慎”(334页)。
见“薛撤”(2542页)。
苗族丧俗。亦称舅家闹火把。苗族遇有丧亡,依俗须及时向舅家报丧,并在埋葬之前,于庭院或楼门边举行“辩死理”,即闹火把仪式。由丧家与舅家双方请牙郎进行。在场地烧一炉大火,舅方牙郎追问亡者病故原由,指责甥男
即“慈善夫人”(2407页)。
明代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首领。蒙古族。博尔济击特氏。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第十六代孙。库缓次子。16世纪中叶,称卫拉特汗,为卫拉特蒙古诸部中第一个称汗者。
解放前塔吉克富户对奴隶的称呼。塔吉克语,意为“象牲畜一样买来的人”。多系自坎巨提、那戛尔等地买来的罪犯。在主人家里没有人身自由,一切都听从主人安排。无土地和私人财产。主人有权任意打骂或将其杀死。婚姻也
部分彝族的自称。或作阿连泼。他称小白彝或干彝。主要分布在云南鹤庆、会泽、禄劝、弥勒、宜良、路南、富源、寻甸、师宗、罗平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见“景颇”(2222页)。
清代遣往新疆犯人之屯田。又称遣屯。乾隆二十一年(1756),首置于哈密塔勒纳沁。后巴里坤、乌鲁木齐、昌吉、玛纳斯、乌苏、精河、伊犁等地亦相继创设。遣犯每人授田12亩,官府按兵屯之半发给牛具、种籽。每岁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任噶伦。嘉庆十年(1805),被阿旺索巴等控告办事不公,营私舞弊,侵占庄园,银两,以补放噶伦官员收受馈赠,随意更换办事人员等,被革职,照札萨克喇嘛名号,由济龙呼图克图派拨小
参见“中国犹太人”(2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