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哈孜伯克”(1639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汗车凌族子额布根随汗归清。十九年,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初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定牧于科
清代乌鲁木齐军事长官。乾隆二十三年(1758)自巴里坤移置,驻迪化城(今乌鲁木齐),总理乌鲁木齐提标四营及玛纳斯、吉木萨、库尔喀喇乌苏(今乌苏)、精河、巩宁城守、喀喇巴尔噶逊营、巴里坤绿营事务。下辖中
?—1876清朝大臣。字子华,号朴山。满洲镶黄旗人。姓完颜氏。南河河道总督麟庆子。道光三十年(1850)进士。咸丰三年(1853),充日讲起居注官,升侍讲学士,迁通政使。请准整顿京师营制。以漕盐为国家
辽代部族名。辽兴盛后,归附于辽,成辽属部之一。辽于该部置诸官职,属辽北面属国官。按辽制,凡属国、属部之官,大者可封大王,小者置部节度使,命原部酋长与※契丹人区别而用,恩威兼施,以保柔远之道。辽兴宗重熙
唐代吐蕃职官之一,亦是一种经济制度。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统一吐蕃,定立管理制度,以完善吐蕃政权,委5名官员专管经济贸易,称“五商贾”。经营范围主要与吐蕃邻族或邻区交易,据《德乌佛教史》载,其经营的地区及主
见“大横帐”(90页)。
参见“弓力”(137页)。
书名。明陈邦瞻撰。27卷。另有4卷本、6卷本传世。卷11《律令之定》为归安臧懋循补写。本书仿《通鉴纪事本末》体例,对元代重大政治经济事件分篇记载。历法推算、科举学校,特别是漕运河渠部分叙述较详。取材不
指由汉人组成的军兵。辽、金、元、清皆有此称。 ①辽汉军由枢密院统领。侍卫军中有专设的兵种,称“汉军侍卫”。辽阳路东京兵马都部署司统有契丹、奚、汉、渤海四军,由汉军都指挥使司统汉军。 ②金汉军初沿辽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