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彦韬
宋代南宁州领主之一。南宁州(今贵州南部,治在惠水南)人。布依族。北宋时,以龙氏为番主的龙、方、张、石、罗五姓番崛起,取代了尹、莫两姓领主的统治地位。乾德五年(967),晋京朝贡,授以归德将军、南宁州刺史、蕃落使。开宝四年(971)卒,子※龙汉瑭嗣其职。
宋代南宁州领主之一。南宁州(今贵州南部,治在惠水南)人。布依族。北宋时,以龙氏为番主的龙、方、张、石、罗五姓番崛起,取代了尹、莫两姓领主的统治地位。乾德五年(967),晋京朝贡,授以归德将军、南宁州刺史、蕃落使。开宝四年(971)卒,子※龙汉瑭嗣其职。
见“鞑靼”(2488页)。
西夏职官名称之汉译名。宋代史籍记载的西夏遣宋使臣官名。一译作吕宁、令能、哩宁、垒宁。如史载宋庆历三年(1043)七月,西夏派遣使臣吕尼如定兴舍等人赴宋朝议事。后世称“蕃官名号”,其西夏职官品位不详。
见“康佐苗”(2101页)。
革命活动家。汉名宁春发,化名陈治忠。内蒙古昭乌达盟克什克腾旗人。蒙古族。1929年初赴苏联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加入列宁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秋,受共产国际和中共中央驻共产国际代表瞿秋白派遣回国,在内蒙古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
蒙古国将领。巴儿忽氏。孛合出子。初与父俱事成吉思汗,征战有功。熟知炮术,谏言“攻城以炮石为先,力重而能及远” (《元史》卷122),其策被纳,深受重用,命为炮手。太祖九年(1214),随木华黎攻金,任
即“哈剌嗔”(1635页)。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世祖中统年间(1260—1264),在籍僧人按太祖时例,种田纳地税、买卖纳商税,其余差役均免。至元二十六年(1289),括江南户口,规定凡50岁以下经过考试经文和受戒者,方可允许入僧
清代土司名。清雍正七年(1729)设置。撒位族人※韩炳受封为土千户,驻街子,管辖青海循化城(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西部※上六工,故名。主要管理撒拉“四房”。参见“四房五族”(555页)。
见“别失八里”(10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