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斋诗草
三十六卷。清宝廷(1840-1890)撰。宝廷字竹坡,清宗室,满洲人。同治进士,光绪间官至礼部侍郎,与黄体芳,张之洞等主张请议。凡有大事必具疏论其是非。典试福建,归途经浙江,纳榜人女为妾,还朝自劾罢。工诗好饮,家极贫,张之洞等时济以资,到手即沽饮,后中酒病卒。《偶斋诗草》分“内集”、“外集”、“内次集”,“外次集”。其诗读后有宅心虚静之感。宝廷从十二岁开始作诗。直至四十八岁。其中有内集八卷,外集八卷,内次集十卷,外次集十卷。此书有光绪间刻本行世。
三十六卷。清宝廷(1840-1890)撰。宝廷字竹坡,清宗室,满洲人。同治进士,光绪间官至礼部侍郎,与黄体芳,张之洞等主张请议。凡有大事必具疏论其是非。典试福建,归途经浙江,纳榜人女为妾,还朝自劾罢。工诗好饮,家极贫,张之洞等时济以资,到手即沽饮,后中酒病卒。《偶斋诗草》分“内集”、“外集”、“内次集”,“外次集”。其诗读后有宅心虚静之感。宝廷从十二岁开始作诗。直至四十八岁。其中有内集八卷,外集八卷,内次集十卷,外次集十卷。此书有光绪间刻本行世。
见《万氏家钞济世良方》。
五卷。明张悦(?-约1496)撰。张悦,字时敏,号定庵,华亭(今江苏松江县)人。明天顺四年(1460)进士,授刑部主事。成化中为江西佥事,改督浙江学政。弘治中为吏部左侍郎,官到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十三卷。清雷飞鹏等修,段盛梓等纂。雷飞鹏,宣统元年任西安县知县。段盛梓,邑人。西安县治,设于光绪二十八年,因建置未久,故无县志。光绪三十二年,西安县前令即有书录,三十四年王孝偁又讨询邑中绅士段盛梓等,
一卷。清代王士祯(1634-1711)撰。生平详见《带经堂集》辞目。王士祯论诗虽主神韵,但也很重视音节与格律。《律诗定体》选录五、七言律诗各四首,字旁标平仄符号,概括地说明唐人律格。王士祯解释说:五律
一卷。沈淑(生卒年不详)撰。沈淑字季和,江苏常熟(今江苏省常熟市)人。此书是他所撰《经典异文补》的一种。雍正七年己酉(1729),与所撰《陆氏经典异文辑》、《春秋左传分国土地名》、《左传职官》、《左传
五卷。清张宗泰撰。张宗泰(1750-1832)字登封,号筠岩,江苏甘泉(今江苏江都县)人。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拔贡,历官天长、合肥二县教谕。著《周官礼经注正误》一卷、《孟子七篇诸国年表》二卷、《
六卷。清范士楫撰。范士楫字箕生,号放樵。定兴(今属河北)人。约生于明万历时,卒于清康熙初年。崇祯十年(1637)进十,任山西阳曲、洪洞知县。后降于清朝,官至吏部郎中。顺治末辞官归乡。著有《橘洲诗集》。
三十六卷。宋张嵲(约1094-约1146)撰。张嵲,字巨山,襄阳(今湖北襄樊市)人。宣和三年(1121)上舍中第,调唐州城尉。绍兴九年(1139),除司勋员外郎。累迁敷文阁侍制、制衢州。终于提举江州太
四卷。清钱大昕(详见《廿二史考异》)撰。大昕精研经史,虽微文琐节,考证必详。该书考证古代名人生卒年岁,核其寿数,取左氏“有与疑年”之义,称《疑年录》。书中录三百余人,大抵多殚研经史与诗文书画名家。海盐
见《元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