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斋诗草
三十六卷。清宝廷(1840-1890)撰。宝廷字竹坡,清宗室,满洲人。同治进士,光绪间官至礼部侍郎,与黄体芳,张之洞等主张请议。凡有大事必具疏论其是非。典试福建,归途经浙江,纳榜人女为妾,还朝自劾罢。工诗好饮,家极贫,张之洞等时济以资,到手即沽饮,后中酒病卒。《偶斋诗草》分“内集”、“外集”、“内次集”,“外次集”。其诗读后有宅心虚静之感。宝廷从十二岁开始作诗。直至四十八岁。其中有内集八卷,外集八卷,内次集十卷,外次集十卷。此书有光绪间刻本行世。
三十六卷。清宝廷(1840-1890)撰。宝廷字竹坡,清宗室,满洲人。同治进士,光绪间官至礼部侍郎,与黄体芳,张之洞等主张请议。凡有大事必具疏论其是非。典试福建,归途经浙江,纳榜人女为妾,还朝自劾罢。工诗好饮,家极贫,张之洞等时济以资,到手即沽饮,后中酒病卒。《偶斋诗草》分“内集”、“外集”、“内次集”,“外次集”。其诗读后有宅心虚静之感。宝廷从十二岁开始作诗。直至四十八岁。其中有内集八卷,外集八卷,内次集十卷,外次集十卷。此书有光绪间刻本行世。
亦称《古今源流至论》。前集十卷,后集十卷,续集十卷,别集十卷。前、后、续集为宋林駧(生卒年不详)撰。林駧字德颂,宁德(今属福建省)人。别集宋黄履翁(生卒年不详)撰。黄履翁字吉父,生平籍贯均不详,可能也
四十卷,首一卷,末一卷。民国余绍宋纂。余绍宋,龙游县人。此志为民国十四年(1923)铅印本。全书为四十卷,首一卷,末一卷。为纪者一,曰通纪。得卷一,为考者五,曰地理、氏族、建置、食货、艺文。得卷六,为
三十四卷,首三卷,清姜大定修,尹袭澍纂。姜大定,字可堂,安徽怀宁人,同治五年(1866)任安福县知县。尹袭澍,字雯轩,益阳人,举人,曾任安福县教谕。姜大定任县令后,取阅旧志,悉阙修已垂五十年,欲以续辑
二卷。清代龚景瀚(1747-1802)撰。景瀚字海峰,福建闽县人,乾隆三十六年(1771)进士,官至兰州知府,送部引见,卒于京。景瀚工古文辞,有《淡静斋文钞》传于世。是书首有自序,称成于乾隆戊戌(17
三卷。清徐勤撰。徐勤字君勉,三水(今广东三水)人。曾从学于康有为,治《春秋》经世之学,尤致力于公羊家之说。该书分三篇,每篇为一卷,分别为:《中国而夷狄之》第一,《夷狄而中国之》第二,《中国夷狄进退微旨
二卷。不著撰人姓氏。此书与所作诗评、词曲评合为一起,大概是未完成之稿。书中大都抄撮旧文,并无发明之处。此书《四库全书总目》收入存目。
二卷。清潘相撰。潘相字润章,号经峰,湖南安乡(今湖南省安乡县)人,乾隆二十八年进士,生卒年不详。此书只有《尧典》、《舜典》、《大禹谟》、《皋陶谟》、《契稷》、《禹贡》、《甘誓》、《五子之歌》、《胤征》
①三十四种,四百七十八卷。清阮元(详见《经籍纂诂》)辑刊,阮亨汇印。丛书所辑,部分为阮元自撰,其他为同时代学者所著,以经史考据、金石学等著作为主,所收著作可代表乾嘉时代学术之盛。阮元著作有《揅经室集》
六卷。清李锡书撰。锡书字璧斋,山西静乐人,乾隆庚戌(1790)进士,官江西于都县知县。此书书首有李氏自序。卷一至卷六依次为《天官图说》、《地官图说》、《春官图说》、《夏官图说》、《秋官图说》和《六官总
一卷。《补遗》一卷。元龚(1266-1331)撰。字子敬,自高邮(今属江苏)迁居平江。曾充和靖学道两书院山长,调宁国路儒学教授,迁上饶主簿,以江浙儒学副提举致仕。所著尚有《存悔斋诗》一卷,明朱存理辑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