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总论
一卷。英国Robertson撰,英国John Fryer、汪振声同译。Fryer,中译名傅兰雅,口述翻译多种国外著作。是书首论公法源流,依次为公法大纲、公法沿革、自主与不自主之国、新得地与定交界法、使臣、和约、战时公法、局外国应守之例、待野人法、会议兵法以息兵争等。是书内容简略。但译文流畅,亦为可参考之书。有江南制造局本。
一卷。英国Robertson撰,英国John Fryer、汪振声同译。Fryer,中译名傅兰雅,口述翻译多种国外著作。是书首论公法源流,依次为公法大纲、公法沿革、自主与不自主之国、新得地与定交界法、使臣、和约、战时公法、局外国应守之例、待野人法、会议兵法以息兵争等。是书内容简略。但译文流畅,亦为可参考之书。有江南制造局本。
一卷。明曹端(1376-1434)撰。曹端,字正夫,学者称月川先生,渑池(今属河南)人。做过霍州学正。学宗朱熹。提出“理驭气”说,主张“事事都于心上做工夫”。从维护儒学正统出发,反对佛、老,认为“佛氏
二卷。清周济(1781-1839)撰。周济字保绪,又字介存,号未斋,晚号止庵。江苏荆溪人。济九岁能属文。稍长,深沉有远志,与同郡李兆洛、张琦以经世学相切磋,好读史,尤喜观古将帅兵略,兼习骑射击刺,艺绝
一卷。英国卜道成编译,中国周云路笔述。此书共分引论、论名、论表句及直接推论、论推论式及间接推论、论归纳推测法、论科学法、论谬误七章,章下分段,段下分节,各附原文于下。卷末有中西名目表,以资对照。卷首有
一卷。清高赓恩撰。高赓恩字曦亭,河北宁河人,光绪进士,官至太常卿。作者认为,《周易》各卦中的大象有许多与《大学》相为呼应,可以互解。于是将《大学》分为“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四卷。清朱轼(1665-1736)撰。轼字若瞻,一字可亭,谥号文端。江西高安人。康熙三十三年(1694)进士,累官文华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与怡贤亲王共治畿辅营田水利,蓄泄得宜,溉田六千顷。著有《易春
一卷。清代黄文澍撰。全书也是《石畦集》中之一,主要是以叙述程朱学派理论来批驳陆王一派学说,书中有些地方论述不够明确。
一卷。宋释法颖(?-456)集。法颖,俗姓索,敦煌(今甘肃省敦煌县)人。为法香弟子。宋元嘉末来到江南。孝武帝时(454-464在位)为都邑僧正。后敕为僧王。居多宝寺。《十诵比丘尼波罗提木叉戒本》的主要
一卷。清焦廷琥辑。廷琥字虎玉,江苏江都人,诸生,生卒年及事迹未详。此书记其父焦循(1763-1820)事略。焦循字理堂,一字里堂,嘉庆举人,为清代哲学家、数学家、戏曲理论家。著有《易通释》、《里堂算学
十六卷。项安世(?——1208)撰。项安世,字平父,学者称平安先生。其后括苍人,后家江陵,项安世治《易》,大体上本于程颐。所不同者,《伊川易传》只讲义理,而《周易玩辞》则兼及象数。项安世认为《易》之道
十卷。日本太宰纯(1679-1747)撰。纯字德夫,号春台,日本信州饭田人。是书命名为《古训》,纯以自纯以前之说都为古训,与清儒以汉魏之说为古训不同。故是书从汉至明诸家之说,择善采录,又引日本伊藤维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