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续编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为刑律诉讼,卷二十七至三十二为刑律受赃至工律营造。其所记则自道光二年(1822)起,至道光十二年(1832)止。仍以贼盗成案为多。有道光刊本。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为刑律诉讼,卷二十七至三十二为刑律受赃至工律营造。其所记则自道光二年(1822)起,至道光十二年(1832)止。仍以贼盗成案为多。有道光刊本。
一卷。宋王开祖(生卒年不详)撰。王开祖字景山,永嘉人。皇祐五年进士,试秘书省校书郎,既而退居郡城东山,设塾授徒。年仅三十二而卒。其著作也多湮没。是编乃其讲学之语,旧无刊本。据其原序,乃明王循守永嘉时,
二卷。南唐尉迟偓撰。生卒年、字号、籍贯均不详。尉迟偓仕南唐,官朝议郎、守给事中,修国史,曾奉旨纂《中朝故事》二卷行于世。此书皆记唐宣、懿、昭、哀四朝故事旧闻,旧南唐主李昇自以为出太宗之后,故称唐为中朝
三卷。宋高似孙(约1195年前后在世)撰。高似孙,字续古,号疏寮。余姚(今浙江)人。生卒年无考。淳熙十一年(1184)进士。本书集所拟骚赋三十三篇。其后款则收词一篇、杜甫诗八句、柳宗元诗四句。
十八卷。明黄道周(1585-1646)撰。黄道周字幼平,一作幼玄,号石斋,漳浦(今属福建)人。天启进士,选庶吉士,散馆补编修,以终养归。崇祯时任右中允。南明时任礼部尚书。他对“性”、“情”等多有论述,
无卷数。明刘日曦撰。日曦字仲升,江西彭泽人。天启二年(1622)进士。该书以邵子大横、大圆二图为先天,横排、圆排为大成,小横为太极,阴阳卦序、小圆为先天小成,文王卦位为后天小成,汉儒卦气图加四正之卦为
二十卷。朱吾弼、李云鹄、萧如松、孙居相同编。朱吾弼,事迹见《朱子奏议》。李云鹄,字黄羽,内乡人。万历壬辰(1592)进士。萧如松,字鹤侣,内江人。孙居相,字伯辅,沁水(今属山西)人。万历壬辰进士,皆官
一卷。宋王厚之撰。王厚之(1131-1162),字顺伯,浙江诸暨人。宋乾道三年(1167)进士。历官浙西通判,改江东提刑,直显谟阁致仕。书中著录五十九器。内有青笺者十五器,为毕良史所收。钟七、鼎二十一
① 四卷。清杨名时撰。杨名时事详《周易札记》。此书为杨读《四书》之所记。《大学》不标古本之名,亦不显言古本、改本之是非,而皆用李光地《大学古本说》之成论。其以“格物”为明善,不取王守仁格庭前竹子之说,
十五卷,清方旭修,张礼杰等纂。方旭,桐城人,曾任蓬州知州。蓬州有志始于明,为吴德器纂辑,共十卷。其书早佚。后洪运开作志略,唯于石堰养济诸所兴作之政记之独详,他则略之。后姚莹谪居于此,亦有心修志,于蓬州
一卷。英国艾约瑟(1823-1905)撰。英国传教士艾约瑟1848年来华,1863年到北京传教,1880年被中国海关总税务赫德聘为海关翻译,后到上海任职十五年。译有《西腊罗马史》,对中国知识界颇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