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卷。宋王钦若(962——1025)撰。王钦若字定国,临江军新喻(今江西新余)人。淳化进士。历任参知政事、判天雄军、判尚书都省、枢密使、同平章事、判杭州等,曾领修《册府元龟》。此书,宋以来史志书目
见《通玄真经缵义》。
见《杨家府演义》。
二卷。《文稿初集》四卷。清史念祖(1842-1910)撰。史念祖,字绳之。江苏江都人。二十岁初任官为通判。后因功授道员衔。累官至广西巡抚,罢归。后以副都统衔在东三省办事。受徐世昌弹劾罢官。卒后,赵尔巽
十八卷。清侯绍瀛修,丁显纂。侯绍瀛,字东洲,清广西临桂(今桂林)人。举人,光绪十年就任睢宁知县,十五年调知沛县。好文学,善诗歌,著有《南游草》、《北游草》,曾于光绪十六年主修《沛县志》。丁显,字西圃,
四十八卷。清彭申甫撰。彭申甫字丽崧。湖南长沙人。道光乙未(1835)举人,候选通判。书中对李氏集解、王氏易注、程氏易传、朱氏本义的原文全部采录,并把陆氏《经典释文》、孔氏《周易正义》及汉魏晋南北朝、隋
① 八卷。清王心敬(详见《丰川易说》)撰。《尚书质疑》悉尊元代赵孟頫《尚书今古文集注》及吴澄《尚书叙录》、《书纂言》之说,将《尚书》今文与古文二者分开,不为无据。《康诰》、《酒诰》、《梓材》三篇,学者
六卷。清胡元仪撰。元仪字子戚,湖南湘潭人。光绪十一年(1885年)拔贡,师事番禺陈澧。此书前有元仪自叙,作于光绪二年(1876年),又有元仪后序,作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此外还有孙文昱跋。此书分
十二卷。明程元初撰。元初字全之,歙县(今安徽芜湖)人,生平事迹不详。另著有《律古词曲赋叶韵》。是书略仿《资治通鉴纲目》之例,以二十一史各编年为传,故曰二十一史传,但非传体。此本仅存《季周传》十一卷,《
一卷。清凌霞撰。凌霞,字子与,归安(今浙江吴兴)人。有《天隐堂文录》等著作。本书著录其所收藏金石书共400余种,撰为目录一卷。其中收录的未刻稿本,如严可均《平津馆金石萃编》、刘菁藜《金石续录》、诸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