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对卦数变合参
一卷。明喻国人撰。此书说朱熹不懂《易》中“十年”、“三年”、“七日”、“八日”之旨,以及讼卦九二爻辞“三百户”之数。乃撰此书以明之。其方法是附会反对卦。如屯蒙为反对卦,以二卦合,屯居下蒙居上,屯二爻为一年,逆数之至蒙五爻,历十爻为十年。故屯卦六二曰“十年乃字”。合需、讼二卦,以需下讼上,说讼二画九,便是九十户。讼初画六,便是六十户。需上画六,便是六十户。五画九,便是九十户。合之,得三百户。认为此意几千年没有阐明,纯系穿凿附会之论。《四库全书总目》存目。
一卷。明喻国人撰。此书说朱熹不懂《易》中“十年”、“三年”、“七日”、“八日”之旨,以及讼卦九二爻辞“三百户”之数。乃撰此书以明之。其方法是附会反对卦。如屯蒙为反对卦,以二卦合,屯居下蒙居上,屯二爻为一年,逆数之至蒙五爻,历十爻为十年。故屯卦六二曰“十年乃字”。合需、讼二卦,以需下讼上,说讼二画九,便是九十户。讼初画六,便是六十户。需上画六,便是六十户。五画九,便是九十户。合之,得三百户。认为此意几千年没有阐明,纯系穿凿附会之论。《四库全书总目》存目。
四卷。明钱谦益撰。钱谦益(1582-1664),字受之,号牧斋,晚号蒙叟,江苏常熟人。万历三十八年(1610)进士,授翰林院编修,才学诗名甚富,藏书亦丰。藏室名为“绛云楼”,可惜清顺治七年(1650)
四卷。清夏大观撰,夏大鼎注。大观、大鼎都是湘潭(今属湖南省)人。大观曾将《左传》中的事类撰成对偶,按韵作赋,便于读者诵记。大鼎则在每一事类之下,详加笺注。该书有清咸丰元年(1851)海清楼刻本。
三十一卷。鄂尔泰等奉敕撰。鄂尔泰,已见前条。是书成于乾隆六年(1741),进呈于乾隆七年。计有八旗则例十五卷,绿旗则例十六卷。八旗、绿旗均有职制、公式、户役、仓库、田宅、军政、邮驿、关津、盗贼、杂犯等
一卷。清沈豫撰。此书有《尚书》十六条,《诗经》四十二条,《春秋》三十条,《周礼》六条,《礼记》四条。之所以不涉及《易经》,是因为另外著有《读易寡过》。诸条大率约举义理,无甚精粹。其中有的是习见的见解,
四卷。不著编辑人名氏,也无著成年月。根据书的内容,可以断定为道光时所修。其卷一为公式,卷二为选举、考劾、限期、封荫、文移、营私、仓库、俸饷、户口、恤赏承催解支、灾赈、本章,卷三为祀典、仪式、印信、考试
二卷。清孙之騄(生卒年不详)撰。孙之騄字子骏,号晴川,仁和(今江苏省滨海县)人。贡生,雍正间官庆元教谕,性情耿介,博学群书,尤专好古,著述很多,有考订类、农家类、杂史类等。著有《尚书大传》三卷、补遗一
一卷。清吴伟业(1609-1672)撰。吴伟业字骏公,号梅村、鹿樵生,太仓(今属江苏)人。幼禀异慧,受到复社领袖张溥的赏识,被收为弟子。崇祯三年(1630)举人,四年(1631)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历
附崇祯十二年(1639年)陕西乡试录。编者不详。明代以省为单位大都有登科录乡试册,一般记有考试官人数、同考试官人数、中式举人姓名人数等。此书主要汇集了万历年间的部分乡试录。现存有明刻本。
十五卷。清谢启昆撰。谢启昆(1737-1802),字蕴山,号苏潭,南康(今属江西省)人。乾隆二十六年(1761)进士。官至广西巡抚。启昆受学于翁方纲。翁氏视学广东时,曾搜访全省金石文字,编撰《粤东金石
二十七卷。《隶释》为宋洪适编撰,前已著录。明万历十六年(1588)王鹭刻本,已收入《四库全书》中,而本书未录。此书为清汪日秀校刊。汪日秀,浙江钱塘人。此本刻于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他根据崑山徐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