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孙葆璜撰。葆璜字仰屾,原名衍庆,字柳君,浙江归安(今吴兴)人。此书总例二十二条,凡例二十五条。“故”是“诂”的意思,由今言而通古义,所以称“十三经音义故”。总例大致分为“字体”和“音义”。字体
二卷。清杨裕藻撰。裕藻字献堂,山东滕县人。是书为便于初学切字而作。所收《十三经》及《四书》之字凡六千七百三十二字,不见经传之字凡九千九百九十字。按四声制谱,各以三十六字母领之。其标射云者,凡两字之切,
十一卷。清张晋(约1666年前后在世)撰。张晋,字康侯,狄道(今甘肃临洮)人。生卒年均不详。顺治九年(1652)进士。任丹徒县知县。著有《张康侯诗草》。是集凡十一卷。其中第一卷为《黍谷吟》,第二卷为《
①八卷。清王时炯修,牛翰垣纂。王时炯字晋予,号万元,广东乐会县人,康熙二十九年(1690)举人,四十六年(1707)任定襄知县。按定襄旧志,创修于明万历七年县令安嘉士,其后万历四十四年县令王立爱增修,
四十四卷。清曹溶撰。曹溶为清代文学家。生平详见(《粤游草》辞目)。曹溶学识渊博,诗文丰富。但诗文集起初并无定本,篇章多寡不一。有作三十卷,亦有作正集八卷、续集三卷,均不知何人所编。《静惕堂诗集》四十四
一百卷。清乾隆时三通馆臣奉敕编修。又名《清朝通典》。于乾隆三十二年(1767)开始编修,大约完成在乾隆五十一年至乾隆五十二年之间。其编纂目的正如其书总目中所指出的“用以昭示万年”。是书共分九典,分别为
二卷。清汪宪撰。汪宪字千波,钱塘(浙江余抗)人。乾隆十年(1745)进士。官任刑部陕西司员外郎。此书大旨认为,学易是希望减少过失,而想减少过失,唯在知悔,悔存而凶吝渐消,可以日趋于吉。所以用“存悔”二
十卷。明毛一公撰。一公字震卿,遂安(今浙江淳安县)人。生卒不详。万历十七年(1589)进士,官至给事中。该书乃记载宋代以前内侍太监事迹的专著。作者选自春秋至宋的太监人物,按时代编排,各叙其人善恶之行,
三十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四分律合注戒本》辞条。《续高僧传》,亦称《唐高僧传》。佛教传记体史书。因本书是继慧皎的《高僧传》而作,故题书名为《续高僧传》。书初成于贞观十九年(645),其所
六集,二十八种,一百四十二卷。不著编辑者姓名。该书汇辑清代边境地区地理等方面著作,其所收书为:《西藏图考》八卷、《西招图略》一卷、《越史略》三卷、《吉林外纪》十卷、《黑龙江外纪》八卷、《寒北纪行》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