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吴伟业(1609-1672)撰。吴伟业,字骏公,号梅村,太仓(今属江苏)人。明崇祯四年(1631)进士,授翰林院编修。累官国子监祭酒等。事迹参见《梅村集》条。吴伟业在戏曲创作方面也有一定贡献,主要剧
十八卷。清洪肇楙修,蔡寅斗纂。洪肇楙,字时楙,号东阆,歙县人,雍正进士,曾两任宝坻县知县。乾隆四年(1739)伍泽荣任宝坻县令后,搜集各种资料纂辑县志,然事未果而人离任。洪肇楙接任县令后,亦广搜博采,
七卷。清庄述祖撰。庄述祖字葆琛,江苏武进人,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进士,官至礼部侍郎。本书未被王先谦的《皇清经解续编》收入,可能与本书不够精审有关。本书对《尚书》之今、古文虽作多方考证,然其可取之
一卷,附一卷。元曹志撰。志字伯康,自号拱和居士。生卒年不详。金华(今属浙江)人。元末农民战争爆发,隐居不出。明洪武中,以遗逸荐,不就,终于家。此集为家刻。前有二序,不署年月,也不署撰人。卷末附拱和诗序
一卷。金刘完素(约1120-1200)撰。医经类著作。刘完素,字守真,自号通玄处士,河间(今属河北)人。人称刘河间。金承安年间,章宗征召不就,又赐号高尚先生。为河间学派开山鼻祖,后世尊为金元四大家之一
一卷。此书原为写本,卷端已断烂,书题及撰人姓名皆不可见。末题“《丧服小记子本疏义》弟(第)五十九。”为日本田中光显旧藏,后捐存早稻田大学。罗振玉据此本影印,后有“丙辰九月《跋》”。其书每见“灼案”字样
二卷。未著撰人。书约成于道光二十四年-二十五年(1844-1845年),记事始于道光十八年(1838年)。林则徐赴粤禁烟,止于二十四年(1844年)耆英到粤办理善后,主要内容记载道光二十年至二十一年(
不分卷,佚名纂。《西昌县志》清乾隆间修,抄本。此志既不分卷,又无叙跋。其所记选举,断自雍正十二年(1734)。文武仕宦,亦至乾隆二十四年(1759)止。则其似撰自乾隆或嘉庆间重修通志时。此志虽简略,然
即《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四十一卷。明黄一正(生卒年不详)编。黄一正字定父,扬州(今属江苏省)人。本书成于万历年间。《明史·艺文志》著录四十六卷。视其书目,自天文、地理至琐言、琐事,共四十六目,非四十六卷。书中所录的典故,割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