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卷。明王宏诲(约1580年前后在世)撰。王宏诲,字绍传,广东琼州(今海南等地)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四十四年(1565)进士。官至南京礼部尚书。王宏诲初时,值海瑞廷杖下狱,其力调护之。张居正当国,
一卷。编者不详。该书记清末李星沅传志诸文。包括上谕、谕祭、谕碑、国史馆本传、家传、墓志铭、神道碑铭等。现有咸丰刊本。
三卷。清王国瑞(1837-约1920)撰。国瑞字进之,又字峻之,广东省番禺县人,同治十二年(1873)举人,历任福建顺昌、新竹、仙游、闽县、诏安等县知事。年少时师从同乡学者陈澧受经学,陈澧《东塾读书记
二卷。清俞樾(详见《群经平议》)撰。俞樾曾主讲杭州诂经精舍,此书即其自课之文。篇中解经,多有创见。如解《尚书》“纳于大麓”,谓“麓”为“录”,“录”即领录。“如其仁如其仁解”篇,谓孔子并不赞许管仲之仁
二卷。清单为鏓撰。为鏓,字伯平,山东高密(今山东高密县西南)人。生卒年不详,曾掌山东济南书院。这本书首有山东巡抚阎敬铭序,书名虽为读经,但实际上只有《春秋》三传。主要思想见于凡例,内容大体为:发明字义
二卷。不著作者姓名,前无序,后无跋,分为上下二篇,每篇各有十三说,大意是以为律吕之要义在于声音的高下长短,上篇阐述声音的高下之节,下篇阐述长短之度,全书好象是清人节录《律吕正义》以便于记忆诵读之作。是
一卷。清徐履谦撰。履谦,石埭(今安徽石台)人。该书摘录春秋时的重要史事,加以排比。有民国辛未(1931)铅字排印本。
八卷。清姚学经辑。姚学经所刻《唐宋八大家法帖》、《晚香堂苏帖》、《白云居米帖》,多收伪书。此《因宜堂法帖》是伪书较少者。其第一卷为夏、商、周古篆。第二卷为秦、汉诏玺。第三卷为魏、晋、六朝书。第四卷为宋
七卷。清刘梦鹏(详见《春秋义解》)撰。该书又称《屈子楚辞章句》,《四库存目》称《楚辞章句》,误。卷首有谢锡位乾隆五十四年(1789)序,作者乾隆二十五年(1760)序,另附《屈子纪略》一篇。正文七卷,
五卷。英国人李提摩太(1845-1919)撰。李提摩太是英国浸礼教派传教士,1870年来到中国,在山东传教,曾发起中国妇女反对缠足运动。甲午中日战争期间,给张之洞出谋献策,为缔结和约从中斡旋。晚年写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