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卷。宋吴子良(1197-约1257)撰。吴子良,号荆溪,临海(今属浙江省)人。南宋理宗宝庆二年(1226)进士,官至湖南运使太府少卿。著有《荆溪集》。此书凡四卷,所言均为论诗文之语。记事、议论、考辨
四卷。清张廷玉等奉敕编。张廷玉(1672-1755),字衡臣,一字砚斋,安徽桐城人。康熙九年(1701)进士,官至保和殿大学士、军机大臣,加太保。雍正时设军机处,规制均出自其手。乾隆四年(1739)奉
一卷。元苏天爵(1294-1352)撰。苏天爵字伯修,真定(今河北正定)人。少师事安熙,吴澄、虞集。泰定元年(1324),擢应奉翰林文字。至顺元年(1330),参修《武宗实录》,任江南行台监察御史。武
见《证治准绳》。
六十八卷。王廷相(1474-1544)撰。王廷相,字子衡,仪封(今属河南)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选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忤中官刘瑾等屡被贬谪。嘉靖中,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后累官至左都御史
二卷。清冯李骅撰,夏大观注。冯李骅,字天闲,钱唐(今浙江杭州)人,诸生。夏大观,湖南湘潭(今属湖南省)人。该书对《左传》中的人物、史事有所评述,对文字训诂也有所笺释。有清咸丰元年(1851)海清楼刊本
二十四卷。明庄起元(约1625年前后在世)撰。庄起元,字仲孺,江苏武进人。生卒年不详。万历三十八年(1610)进士。官至太仆寺少卿。此集大抵为应酬之作,下至吏牍、公移、告示,无不汇录。且编次繁复,目中
四十卷。清华希闵(生卒年不详)撰。华希闵字豫原,无锡人。康熙五十九年举人。华希闵在校刻吴淑的《事类赋》的时候、发现此书有许多遗漏的内容,于是在《事类赋》的基础上,增加补充编为此书,附刻于其后。共二十七
三十四卷,首三卷,清姜大定修,尹袭澍纂。姜大定,字可堂,安徽怀宁人,同治五年(1866)任安福县知县。尹袭澍,字雯轩,益阳人,举人,曾任安福县教谕。姜大定任县令后,取阅旧志,悉阙修已垂五十年,欲以续辑
十五卷。本不署作者姓名,以书中之语推求,当是元人所为。朱彝尊《经义考》著录撰《四书辨疑》者四家,为胡云峰、陈天祥、陈成甫、孟长文等四人。该书多取元王若虚非诋《四书集注》之语,且据苏天爵《安熙行状》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