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防疏略
二十卷。清朱之锡撰。朱之锡(1623-1664),字孟九,号梅麓,浙江义乌人。顺治进士,历任过编修、宏文院学士、吏部右侍郎等职。顺治末任河道总督,塞黄河山阳决口,开董家口淤沙。上治河十事条陈,得允准实行。康熙初河决原武、祥符、兰阳等地,力筹堵塞。又上疏请禁兵船擅自开闸夺闸,得允准实行,保证运河航运正常通行。前后在河工十年,不避寒暑,后病卒。《河防疏略》即其治河奏稿。
二十卷。清朱之锡撰。朱之锡(1623-1664),字孟九,号梅麓,浙江义乌人。顺治进士,历任过编修、宏文院学士、吏部右侍郎等职。顺治末任河道总督,塞黄河山阳决口,开董家口淤沙。上治河十事条陈,得允准实行。康熙初河决原武、祥符、兰阳等地,力筹堵塞。又上疏请禁兵船擅自开闸夺闸,得允准实行,保证运河航运正常通行。前后在河工十年,不避寒暑,后病卒。《河防疏略》即其治河奏稿。
二卷。清鲍之芬撰。鲍之芬,生卒年不详,字浣云,江苏丹徒人,征士鲍皋之三女,刺史徐彬之妻。清代诗人。此书有光绪四年(1878)刊本,附于其夫徐彬著的《海天萍寄腾草》一书之后,封里有王文治所作跋语四行,及
一卷。清代何绍基(生卒年不详)撰。何绍基字子贞,号东洲,一号猿叟。道光进士,官编修,精于经史研究,尤工于书法。著有《惜道味斋经说》、《说文段注驳正》、《诗文集》等。此书是作者在道光十五年(公元1835
一卷。清田万选撰。万选字一青,山西阳城人。是书于古今切字调声之法,约繁就简,减三十六字母为二十母,立韵二十八类。以字母为经、以韵为纬、立复读韵调声指掌二图,一掌以辨二十母、一掌以辨四声,盖经以读韵而立
十二卷。清孙宗彝撰。孙宗彝高邮人。该书成于康熙十九年(1680),以象、数、理各有所宗,因象而测其数,因数而测其理,而所宗者又以中为主,因此卷首冠以《中论》三篇。其说认为河图洛书五都居中,中是五象之宗
五十四卷。清鄂辉等奉敕撰。乾隆六十年(1795)正月,贵州爆发了石柳邓、石三保等领导的苗民起义,历时一年许,后被官府镇压。此书详述了这次苗民起义发生、发展的经过及清政府善后措施。有武英殿聚珍版行世。
八卷。清强汝谔撰。强汝谔字原,潥阳人。曾官震泽训导。此书宗尚程颐《易传》,以阐发义理为主。其说除引用明代来知德的错综说、清代王夫之的系辞释说之外,于汉儒易学中的互体、卦变、五行、飞伏、爻辰、纳甲、卦气
见《二十二子》。
十卷。清沈志礼撰。沈志礼字范先,会稽(今浙江绍兴)人。官至广东按察使。生卒年不详。本书原为会稽人印君素初编,张噩续纂,均未成书。沈志礼乃据旧志重辑撰成。东汉会稽孝女曹娥事迹,三国魏邯郸淳所撰《曹娥碑》
一卷。清方苞(1668-1749)撰。方苞字灵皋,号望溪,桐城(今安徽桐城)人。康熙四十五年进士,曾因戴名世《南山集》案牵连入狱,后得赦。官礼部侍郎。桐城派创始人。论文提倡义法,立论大抵本宋朝程朱理学
三卷。清张敦仁(1754-1834)撰。敦仁字古余,山西阳城人。当过知县、知府,后官至云南盐法道。病老辞官后退居金陵,与李锐相善,致力求古籍,研治古算,曾收藏宋本《孙子》、《张丘建》、《九章》等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