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律例
四十六卷。法国A,Billequin译。Billequin有《化学指南》。是书于清光绪六年(1880)译作完毕,共有刑名定范四卷,刑律四卷,园林则律二卷,贸易定律六卷,民律二十四卷,民律指掌六卷。此译作有绍介法国律例之功,但译文多有舛错,是为可惜。有同文馆本。
四十六卷。法国A,Billequin译。Billequin有《化学指南》。是书于清光绪六年(1880)译作完毕,共有刑名定范四卷,刑律四卷,园林则律二卷,贸易定律六卷,民律二十四卷,民律指掌六卷。此译作有绍介法国律例之功,但译文多有舛错,是为可惜。有同文馆本。
一卷。清吴邦庆撰。吴邦庆,见《畿辅水利辑览》条。考此书之作,大旨以为当时水田虽已兴修,而水利之赢缩无常,或有改为旱田者,恐遗迹渐湮,日久则难求访。故取直录各州县之舆地形势及河道源流,计里开方,为图说一
二十二卷。清王侃撰。王侃字迟士,西川温江(今属四川省)人,生卒年不详。以贡授州判,不就。著作除本书所收外,尚有《治官记异》、《字通》。《巴山七种》目次为《皇朝冠服志》二卷、《治平要术》一卷、《放言》二
二卷。清孙诒让(1848-1908)撰。诒让字仲容,号籀庼,浙江瑞安人,著名的经子训诂学家、文字学家。同治六年(1867)举人,曾官刑部主事,旋病归,穷经著书近四十年。著述甚丰,主要有《墨子间诂》、《
八卷。清张时为(生卒年和事迹不详)撰张时为字景明,余干(今属江西)人。明福王时贡生。此书乃由其族孙张司直所刻。目列十六卷。首序传目录一卷,次为《学约言》四卷,《读近思录纪言》一卷、《六寤言》一卷,《丧
八卷。清胡必蕃修,贺友范纂。胡必蕃字又宣,湖北孝感县人,出身举人,康熙十年(1671)任知县。葺学宫,修邑乘,革派,抚恤民困,招流移以实田畴,称为贤令。康熙十年胡必蕃为知县后,聘贺友范主纂邑县志。志书
二卷。明袁衮撰。袁衮,字补之,号谷虚子。江苏吴县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七年(1538)进士。授庐陵县知县。以正田藉、稽虚税为时所称颂。官至礼部仪制司主事。袁氏为吴中鼎族,袁衮与其兄、弟六人号袁氏六俊。
十八卷。清罗人琮(约1736年前后在世)撰。罗人琮,字宗玉,号紫萝,湖南桃源(今湖南桃源县)人,字宗玉,号紫萝,康熙六十年(1721)进士,官至监察御史。平日家居言行严格遵循儒家要求,为乡人所称道。本
十卷。明庄咏(1436-1498)撰。庄咏字孔阳,江苏省江浦人。成化二年(1466)进士,历翰林检讨,因不奉诏作《鳌山诗》,与章懋、黄仲昭同谪,曾卜居定山二十余年,学者称定山先生。官至南京吏部郎中,罢
一卷。晋江熙撰,清马国翰辑。江熙字太和,晋人,官至兖州别驾。《春秋公羊穀梁二传评》一书,《隋书·经籍志》著录三卷,不著撰人;《旧唐书·经籍志》题为江熙撰。该书久佚,清人马国翰从注疏中辑录十九条,厘为一
十六卷。清沈家本撰。沈家本(1840-1913),字子惇,号寄簃。浙江吴兴人,清光绪癸未进士,曾任知府,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起,历任刑部右侍郎,修订法律大臣并兼大理院正卿,法部右侍郎等职。宣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