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警或问
一卷。明嘉靖皇帝(1522-1566)御制。当时皇宫偏东处失火,嘉靖帝下诏让户部、礼部及都察院命百官修省,并亲撰此文。此文大略谓“火本非灾异,而人事不可不修,并非惑于祸福事应之说。”此文前面有世宗写的自序,后面附修省敕谕六条。据《明史·五行志》记载,这场火灾发生于嘉靖十年(1531)正月辛亥,此本或问末也题为“嘉靖辛印正月终旬”,两处记载较为吻合。《四库全书》载左都御史张若淮家藏本。
一卷。明嘉靖皇帝(1522-1566)御制。当时皇宫偏东处失火,嘉靖帝下诏让户部、礼部及都察院命百官修省,并亲撰此文。此文大略谓“火本非灾异,而人事不可不修,并非惑于祸福事应之说。”此文前面有世宗写的自序,后面附修省敕谕六条。据《明史·五行志》记载,这场火灾发生于嘉靖十年(1531)正月辛亥,此本或问末也题为“嘉靖辛印正月终旬”,两处记载较为吻合。《四库全书》载左都御史张若淮家藏本。
二卷。明孙需(?-约1522)撰。孙需字孚吉,别号冰蘖翁,德兴(今江西德兴县)人。明成化八年(1472)进士,为常州府推官,擢南台御史。弘治中累官右副都御史。正德中为南京兵部侍郎晋南京礼部尚书,起南京
十九卷。明康海(1477-1540)撰。康海,字德涵,号对山,武功(今属陕西)人,弘治十五(1502)进士第一,授修撰,后落职,放浪自恣,尝挟声妓酣饮,制乐造歌曲。著有《对山集》、《武功县志》。此集为
见《将略要论》。
五十卷。明陈深(详见《周礼训隽》条)撰。此书杂钞诸子,分内品、外品、小品。内品为《老子》、《庄子》、《荀子》、《商子》、《鬼谷子》、《管子》、《韩非子》、《墨子》。外品为《宴子》、《子华子》、《孔丛子
八卷。明刘濂撰。刘濂有《易象解》已著录。该书第一卷为《律吕篇》,以后依次是《八音篇》、《万舞篇》、《古诗音调篇》、《微言篇》。其论律吕,专驳《乐记》和《周礼·大司乐》;其论音调,认为《诗经》三百篇中宫
七卷。附《说文引经互异说》一卷。不著撰人姓名。每页中心有“学福斋说经稿”六字。考康熙诸生沈大成斋名“学福”,此书或为沈大成所撰。是编依《说文》分部疏证其引经之字,颇有见解。例如:角部:“‘觲,用角低仰
二卷。唐孙思邈(详见《备急千金方》)撰。“银海”,道家语,指眼睛。《四库全书》在该书《提要》中考证:“银海”指目,在王安石、苏轼之前未见,且此书唐宋志皆不著录,孙思邈本传亦不言有是书,据此断定此书作于
见《白孔六帖》。
二卷。清于祉撰。生卒年未详。于祉字燕受,别号淡园。山东潍县人。道咸间,以诸生隐居教授,终于乡。于祉诗多寓情淡泊,自抒所得。然才力不足,又不求甚解,不免失之于浅陋,此其蔽也。集中亦时有佳名,如《戊午祀灶
八卷。元贾铭撰。贾铭,自号华山老人,海宁(今浙江海宁县)人,生卒年不详。元时曾任万户之职,入明时已经百岁,太祖召见,向他询问养生之法,贾氏把养生之法规之为“慎饮食”,并献上自己所撰写的《饮食须知》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