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警或问
一卷。明嘉靖皇帝(1522-1566)御制。当时皇宫偏东处失火,嘉靖帝下诏让户部、礼部及都察院命百官修省,并亲撰此文。此文大略谓“火本非灾异,而人事不可不修,并非惑于祸福事应之说。”此文前面有世宗写的自序,后面附修省敕谕六条。据《明史·五行志》记载,这场火灾发生于嘉靖十年(1531)正月辛亥,此本或问末也题为“嘉靖辛印正月终旬”,两处记载较为吻合。《四库全书》载左都御史张若淮家藏本。
一卷。明嘉靖皇帝(1522-1566)御制。当时皇宫偏东处失火,嘉靖帝下诏让户部、礼部及都察院命百官修省,并亲撰此文。此文大略谓“火本非灾异,而人事不可不修,并非惑于祸福事应之说。”此文前面有世宗写的自序,后面附修省敕谕六条。据《明史·五行志》记载,这场火灾发生于嘉靖十年(1531)正月辛亥,此本或问末也题为“嘉靖辛印正月终旬”,两处记载较为吻合。《四库全书》载左都御史张若淮家藏本。
二卷。明陈霆(详见《唐余纪传》条)撰。此书是陈霆自山西提学佥事归田后所作。此书共二卷,杂引经传,以己意论断。其词意儇薄,如谓盗发魏王之冢而竹书出,盗发楚王之冢而《考工记》出,二盗于发冢则有罪,于诏世则
一卷。清何维栋撰。维栋,字研孙,湖南道州(今湖南道县境内)人。光绪癸未(1883)年进士,曾任刑部主事。这部书的大部分是其在江南异阴书院时的课堂作业,由其子积祜辑录整理而成。是书凡说《易》、《书》、《
六卷。明范守己撰。守己字介儒,号岫云,河南洧川(今河南鄢陵县一带)人。万历进士,官至兵部侍郎。曾著有《肃皇外史》四十六卷,《御龙子集》七十七卷,《郢垩集》十二卷。《参两通极》系《御龙子集》之一种,清光
六卷。清陶保廉撰。陶保廉,秀水(今浙江嘉兴)人。其父陶模,历任陕甘、广东总督,颇多善政。光绪十七年(1891),陶模由陕藩简授新疆巡抚,陶保廉侍行,备记其行程。自西安至天津为一卷,自天津至西安为一卷,
二卷,清施闰章(1618-1683)撰。施闰章字尚白,号愚山,宣城(今安徽宣城)人。其生平详见《青原志》辞目。此集属于“偶然札记”(《四库全书总目》)之作,书中记载有关诗歌的九十二则随笔,往往由事及诗
见《黄帝内经素问》。
一卷。明赵南星(1550-1627)撰。赵南星,字梦白,号侪鹤,别号清都散客,高邑(今河北高邑)人。万历进士,为人耿直敢谏,官至吏部尚书。崇祯初谥忠毅。著有《史韵》、《学庸正说》、《离骚经订注》。书前
二卷。清孔尚任撰。孔氏,字号生平见《小忽雷》条。孔尚任早年便留意于南明兴亡史事,他曾于亲友、交识处广搜轶闻,又从一些载记中采录史实,准备写一部反映南明兴亡的传奇。康熙二十四年(1685)孔尚任入仕后,
五卷,清钱大昕撰。作者详见前条。此书也是在《廿二史考异》刊成后,续有所得编成,共五卷,《三国志》、《晋书》为一卷,《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南史》、《北史》、《唐书》为一卷
一卷。宋周必大(详见《玉堂杂记》)撰。唐昌观玉蕊花,盛传唐代,一直流传下来。宋祁怀疑唐昌观玉蕊花就是琼花,黄庭坚认为是玚花。周氏认为宋、黄二人的看法都不对,因此,以自己所亲眼见的唐昌观玉蕊花为据写成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