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恭毅驳稿
二卷。明王概(生卒年不详)撰。高铨编。王概,字同节,庐陵(今江西吉安市)人。明正统壬戌年(1442)中进士,官至刑部尚书,谥恭毅。王概曾为大理寺卿,在参与审判定案的过程中,他平反了许多错案。《王恭毅驳稿》就是王概审案时的案牍之文。高铨当时正任左评事,于是将这些材料编次成书。清代时《王恭毅驳稿》被列入《四库全书》存目中。
二卷。明王概(生卒年不详)撰。高铨编。王概,字同节,庐陵(今江西吉安市)人。明正统壬戌年(1442)中进士,官至刑部尚书,谥恭毅。王概曾为大理寺卿,在参与审判定案的过程中,他平反了许多错案。《王恭毅驳稿》就是王概审案时的案牍之文。高铨当时正任左评事,于是将这些材料编次成书。清代时《王恭毅驳稿》被列入《四库全书》存目中。
六卷。王恕撰。王恕(1416-1568),明山西三原人。字宗贯,号介庵,晚号石渠。正统(1436-1449)进士,由庶吉士授大理寺评事。历官扬州知府、南京刑部右侍郎、云南巡抚、宁夏巡抚、南京兵部尚书。
见《荡寇志》。
记载十三至十四世纪蒙古族历史的著作。波斯史学家志费尼(Ala-al-Din‘Ata Ma likJuwaini,1266-1283)撰。志费尼出身于波斯贵族家庭,其祖父为花剌子模大臣,父投效蒙古,得到
五卷。明王九思(1468-1551)撰。九思字敬夫,号渼陂,陕西鄠县(今户县)人。弘治九年(1497)进士,选庶吉士,授检讨。九思酷好音律,曾倾资购乐工,学琵琶,得其神解。与李梦阳、何景明等齐名,后人
十二卷。清王望霖辑。王望霖字济苍,号石友。此初刻八卷,为明人五卷,清人三卷,嘉庆元年(1796)至九年(1804)刻成。续刻二卷。又梁同书及成邸各一卷,道光十五年(1835)勒成。此帖皆为真迹。有上虞
无卷数。明卫泳(生卒年不详)编。卫永,字永叔,苏州(今地名同)人。其生平事迹不详。卫永与其弟皆有文名,时称“双珠”。王晫《今世说》中称:“吴门之有永叔兄弟,犹建安之有二丁、平原之有二陆,时人号称双珠。
十卷。何维棣(约1897前后在世)撰。何维棣字棠孙,湖南道州(今湖南道县)人,生卒年未详。光绪八年(1882)举人。官四川侯补道。维棣为绍基之孙。维棣以能文鸣于时,其诗才思横溢,而维棣于经训、小学亦颇
见《斩鬼传》。
二卷。清戴祖启撰。戴祖启字敬咸,别字东田,号未堂,江苏上元(今江苏省江宁县)人,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进士,官国子监学正。戴祖君在其“序说”中说:“窃简唐本先为协异,以明古今文字小异而不失大同。然
十四卷、附赞灵集 四卷。无编撰者姓名。此书所题徐仙,是指所谓灵济二真人,即九天金阙显灵溥济真人徐知证及其弟九天王阙昭灵溥济真人徐知谔。而“翰藻”所录,是所谓二徐真人“扶乩降笔”于闽所作的诗文及对其歌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