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集外诗》 一卷。宋谭用之(生卒年不详)撰。用之生平籍里不详,约唐末宋初人,字藏用。善为诗,太原王景绝南游嵩、洛,用之与之为友,以文章相砥砺。此书《新唐书·艺文志》、《全唐诗》等均有文载入,诗集
一卷。此逊朝(即清朝,以宣统逊位,故言逊朝)神机营颁发官兵等之示谕,满汉合璧本。神机营创设于同治初年,特派醇郡王奕譞为掌印管理大臣,总理全营事务。月之初一、初九、十六、十七、十九、二十凡六日,分赴京西
九卷。王元杰(生卒不详)撰。王元杰字子英,吴江(今属江苏省)人,元代经学家。家世业儒,至正间领乡荐,以兵兴不仕,教授乡里以终。此书辑程颐、朱子论《春秋》之言分缀经文之下,又节录胡安国《春秋传》以尽其意
三卷。清朱亦栋撰。亦栋原名芹,字献公,号碧山,浙江上虞人,乾隆间举人,官至平阳训导。著有《十三经札记》、《群书札记》等。此书系《十三经札记》之第一种。全书分三卷,上卷三十二条,中卷二十四条,下卷二十四
二十二卷。清徐增撰。徐增,字子能,长洲(今属广东)人。生卒年不详。有《说唐诗》、《重编灵隐寺志》等。是集为唐诗注解本。所录唐诗三百余首。一一推阐其意。徐增曾与金金人瑞(圣叹)游,故从人瑞评唐人律诗“无
四卷。清王士祯(详见《古欢录》)撰。所谓分甘,乃士祯取王羲之与谢万书中之语。此书成于康熙二十四年(1685)罢去刑部尚书居家之时。时士祯已逾古稀之年,借笔墨书籍消遣渡日,随笔记录,琐事为多,并无考证之
三十四卷,首三卷,清姜大定修,尹袭澍纂。姜大定,字可堂,安徽怀宁人,同治五年(1866)任安福县知县。尹袭澍,字雯轩,益阳人,举人,曾任安福县教谕。姜大定任县令后,取阅旧志,悉阙修已垂五十年,欲以续辑
二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四分律合注戒本》作于唐贞观八年(634),为一卷本。永徽二年(651)重修后成二卷本。道宣不偏执师传,唯一律本录经文释义。每戒立目,以示纲领,各
三十二种附十种。清李光地(详见《周易通论》)撰。该书所收书类似于《李文贞公全集》,主要部分为《四书解义》、《周易通论》、《周易观象》、《诗所》、《尚书七篇解义》、《春秋毁余》、《孝经全注》等自撰经学等
四卷。元黄庚(约1302前后在世)撰。黄庚字星甫,天台(今属浙江)人。生卒年不详。曾客居山阴,越中诗社征诗,庚为第一,为当时推重。著有《月屋漫稿》。此集作于泰定帝四年(1327)。前有元泰定四年自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