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孙氏医案》。
二四十卷。周管仲(?——前645)撰。管仲,名夷吾,字仲,颍上(今河南许昌市西)人。管仲年轻时曾与鲍叔牙一起经商。齐襄公时政令无常,鲍叔牙、管仲分别保护公子小白、公子纠逃出齐国。齐襄公死后,公子争立,
五卷 附海瓯小谱一卷。《燕兰小谱》题“西湖安乐山樵”吟。关于作者安乐山樵,清昭梿《啸亭杂录》说是仁和(今浙江杭州)余集(字秋室);谭献《复堂日记》亦持是说。而杨懋建《京尘杂录·梦华琐簿》则称杭州吴长元
二卷。清毕沅(详见《夏小正考注》)撰。据毕沅自序所述,所见《老子》注家,不下百余本,其佳者有数十本。唯唐代傅奕注本多与古本相近,所以就傅奕本互相参照、校注,间有不合于古本的,就采众说以定所从。《道德经
一卷。清牛运震(详见《论语随笔》)撰。是书大旨与《大学解》相同,也用三大支之说,只诂义处,名理络绎。如谓知性,则知《中庸》所自来;知道,则知《中庸》所在;知教,则知《中庸》所由成。又谓率字不是用力字,
三卷。清宗彝撰。该书对《左传》、《国语》二书记事的异同详加考证,加以罗列。该书为原稿本,卷首有民国元年(1912)作者自序。
清托克托欢修,曹和钧、罗良桂纂。托克托欢,满洲镶白旗人。由翻译生员考授工部笔帖式,同治三年(1864)任知县。《蒲县续志》光绪六年(1880)刻本。全书篇幅不多,亦不分卷,版式书体与巫本无异,通篇所续
①十六卷,首一卷,清缴继祖修,洪际清纂。缴继祖,山东东平人,拔贡,嘉庆十五年(1810)任龙山县知县,二十二年(1817)复任县令。洪际清,教谕。《龙山县志》嘉庆二十三年(1818)刻本。共十六卷首一
二十四卷。明吴维岳(1514-1569)撰。吴维岳,考丰(今浙江安吉县)人,字峻伯。嘉靖十七年(1538)进士,累官至右都御史,巡抚贵州。为“嘉靖广五子”之一。本集共二十四卷。皆其读书天目山时吟咏唱和
二十卷。明陶安(1315-1371)撰。陶安,字主散,安徽当涂人。元至正四年(1344)举乡试,授明道书院山长。朱元璋置翰林院,首召陶安为学士,并亲制门帖“国朝谋略无双士,翰苑文章第一家”赐之。洪武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