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易通解
十二卷。清丁叙忠撰。此书是作者对所著《读易初稿》的修正之作。仍宗宋代周、邵、程、朱诸儒之旧说,而对宋以前的古注多视而不见,故书中观点多受宋儒义理学说影响,误解比比皆是。比如在解释“龙战于野,其血玄黄”时,认为“阴极阳不得不起而争之,故为龙战于野,阴阳两份之象。”实际上,阴阳相须相求,及其相遇,则合居而非战争。这在两汉古注中说得很明白。而丁氏不从古注而从宋以后之俗说,与周易经旨大悖。有同治刊本。
十二卷。清丁叙忠撰。此书是作者对所著《读易初稿》的修正之作。仍宗宋代周、邵、程、朱诸儒之旧说,而对宋以前的古注多视而不见,故书中观点多受宋儒义理学说影响,误解比比皆是。比如在解释“龙战于野,其血玄黄”时,认为“阴极阳不得不起而争之,故为龙战于野,阴阳两份之象。”实际上,阴阳相须相求,及其相遇,则合居而非战争。这在两汉古注中说得很明白。而丁氏不从古注而从宋以后之俗说,与周易经旨大悖。有同治刊本。
五卷。明刘天和(生卒不详)撰。刘天和,字养和,麻城(今湖北省麻城县)人。明正德年间(1508)进士,官至兵部尚书、提督团营,谥庄襄。多次率兵抗击外敌,曾总理河道,治理黄河,著有《问水集》等。刘天和任河
见《俨山外纪》。
六卷。元刘君贤(生卒年不详)撰。刘君贤字文定,本泰和(今江西泰和)人。元末兵乱,依母族袁氏居于雩昌(今江西于都),遂冒姓袁,也称袁君贤或袁文定。其余仕履不详。此书为作者笔记杂编。全书共分天地、理学、经
一卷。清孔继汾撰。生卒年不详。继汾字止堂,曲阜(今山东省曲阜市)人。孔子六十九代孙。撰有《劻仪纠缪集》。曾经辑录《孔氏家仪》一书,对凶礼阐述得极其详细,是表为其中之一。遵古礼以损益时制五等之服,著表者
二卷。清黄模(详见《夏小正分笺》)撰。是书前后无序跋,《斋丛书》未刻。大致上《分笺》为正义,此为别义;《分笺》诠释全文,此则载有异义者,两者绝不相涉。如《分笺》斗柄悬在下,此则以前传盖记时也云之;《分
十二卷。明张翼、包衡同撰。二者生卒年俱不详。张翼,字二星,余杭(今浙江省余杭县)人。包衡,字彦平,秀水(今浙江省秀水县)人。二人皆失意于科场,于是乃弃去制义,共同购阅古书,从中采摭隽语僻事,积而成帙。
八卷。明朱谋(生卒年不详)撰。朱谋字郁仪,明宁献王七世孙,万历间,封镇国中尉,管理石城王府事。贯串群籍,通晓朝章典故,平生著述一百余种。有《周易象通》,《诗故》,《邃古记》,《春秋戴礼》,《鲁议笺》,
十种,五十二卷。清徐乃昌(详见《鄦斋丛书》)编。徐乃昌辑清代学者著作为《积学轩丛书》、《鄦斋丛书》,后又辑宋元旧刊为此丛书。所收十种为:宋佚名《词林韵释》一卷,汉赵晔《吴越春秋》十卷《札记》一卷《逸文
五十五卷首二卷末一卷。张培仁等修,李元度纂。张培仁,贺县人,曾任平江县知县。李元度,平江县人,道光举人(详见光绪《湖南通志》条)。平江县有志,始于宋代。然至明崇祯,先后所有本,或无存,或残佚。迄入清,
校文一卷。清叶桂(详见《临证指南医案》)撰。此书论证二十余条,所辑方亦二十余首。又名《叶天士眼科方》、《眼科良方》。书中以五轮分属五脏图。其论证、用药基本与《临证指南医案》中叶氏治目疾之二十余案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