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则之一。指治疗立法,切忌助长正当亢盛的病邪。出《素问·五常政大论》。对于邪气亢盛的实证,不宜用补益药,以免加重病情。
见《本草纲目·论月水》。即激经。详该条。
见《本草便读》。为沙苑子之别名,详该条。
见《云南中草药》。为岩笋之别名,详该条。
见《贵阳民间药草》。为绛梨木子之别名,详该条。
见育婴秘诀条。
外科著作。又名《外科秘录》。清·陈士铎述。16卷。刊于1694年。本书托名“岐伯天师”所传,故以《洞天奥旨》为书名。卷1~4统论疮疡病候,诊法及用药;卷5~13记述外科、皮肤科及金刃、跌打、虫兽伤等1
病证名。指脾胃积滞、清阳不升所致的头痛。见《证治要诀·头痛》。《医宗必读·头痛》:“伤食头痛,胸满咽酸,噫败卵臭,恶食,虽发热而身不痛,香砂枳术丸。”治宜消食导滞为主,并可选用保和丸、治中汤等方。参见
见《杭州药用植物志》。为昆明鸡血藤之别名,详该条。
见《傅青主女科·产后编》。即产后完谷不化。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