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著作。1卷。宋·桂万荣撰。刊于1213年。本书编录刑法折狱的一些典型案例,各冠以四言标题。其中有一些涉及法医鉴定的内容。现存《四部丛刊续编》影印本。
病名。系指痈生舌上。《喉科秘旨》卷下:“舌上痈生于舌中心如梅子大,不能言语,此症因热入心包络而发,左寸脉宜洪大数,不宜细缓,红肿者可治,黑者不治。”治疗参见舌痈条。
骸,骨骼。百骸,统指全身骨骼。《医门法律》卷一:“人之五官百骸,赅而存者,神之居耳。”
出《灵枢·经水》。即手厥阴心包经,见该条。
蛊毒病之一。《诸病源候论·蛊毒病诸候》:“著蛊毒,面色青黄者,是蛇蛊。其脉洪壮,病发之时,腹内热闷,胸胁支满,舌本胀强,不喜言语,身体恒痛。又心腹似如虫行,颜色赤,唇口干燥,经年不治,肝鬲烂而死。”参
见《广西本草选编》。为灯台树之别名。详该条。
证名。指便下赤白粘冻。《素问·至真要大论》:“热客于胃……少腹痛,下沃赤白。”参见赤白痢条。
中药配伍禁忌的一类。两种药物同用,发生剧烈的毒性反应或副作用,称相反。据文献记载有十八种药物相反:甘草反大戟、芫花、甘遂、海藻;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丹参、沙参、苦参、玄参、
出《神农本草经》。为大叶金花草之别名,详该条。
中药炮制法之一。详水飞条。